第3章荷兰战争(第7/7页)

1672年,英军先下黑手,掀起了第三次英荷战争的序幕:荷兰一舰队满载货物,从土耳其的士麦那(Smyrna)起航归国,途径英吉利海峡,遭到英军伏击。虽然荷兰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几乎是英格兰的全民公敌,但自统一后不断扩张的法国,对英格兰来说才是更为可怕的威胁。

查理开战并没有取得民意的支持,所凭借的只是那个时代特有的自恃权威的狂妄。即便算上海军这一块,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兰西与英格兰也毫无共通之处。相较于伊丽莎白温和的新教主义,法国的天主教残暴固执。在伦敦等地的胡格诺难民紧密成团,时刻准备让英格兰人牢记一个世纪前的圣巴托洛缪大屠杀(MassacredelaSaintBarthélemy)。在这场人祸中,近3万新教徒不幸遇害,更多的人逃往了英格兰。法国的君权是绝对的,路易的政令不会受到议会的干预。在英格兰人看来,这就意味着法王可以任意征税。而英王若有意仿效,那定会重蹈40年前的覆辙,英格兰也将再次因为船费和其他税费深陷内战泥淖。即便在和平时代,路易的常备军规模也相当可观,但查理手下的常备军数量受限,只有禁卫军配备了数队人马。由于克伦威尔及其军中将领的统治施压,税收征集也无须议会同意。法国拥有高效的官僚机制,而英格兰还在仰赖佩皮斯等个人的聪明才智。路易竭尽所能地巩固其在法国的统治,律师、谱系学家、历史学家纷纷出动,否认、瓦解地方权贵和没落亲王的特权。而如今,法国更是着手军备,营建海军,但这也没能让英法两国有何相似之处。法国显然不需要海防来保家卫国,因为英格兰或是其他任何国家都不可能从海上入侵法兰西。法国海军的任务就在于耗损他国,以长法兰西帝国之威,控制欧洲,制衡英、荷。

查理寄希望于战场小胜来挽回颜面,却未能如愿。1672年5月,在萨福克(Suffolk)岸边的一场战斗中,佩皮斯的赞助人三明治伯爵(LordSandwich)遇害,法国允诺的支援又不知所踪。英荷在荷兰海岸边交战三回合,仍不见高低。荷兰自淹领土,以防法国由内陆偷袭。在《宣誓法案》(TestAct)颁布后,英格兰对天主教徒的禁令更为严苛,英格兰国内也不安稳。法案对天主教徒决绝以待,约克公爵被迫辞去海军元帅的职位。国王将海军大权握在自己手中,此中受益最大的是佩皮斯,他被升任海军部大臣,成为事实上的海军元帅。最终查理还是退出了战争,他的政权到此时已不堪一击。除却宗教问题,海军活动和财政资金,准确来说应是这两方面的运作不善,使得国王站在了议会和民意的对立面,矛盾也越来越深。英荷战争对英格兰海军的影响很复杂,虽然早先的胜利很快被政策上的失误所取代,但是相较于上一场海战中德雷克率领的半海盗式的武装组织来说,此时经历过战事洗礼的英格兰海军确实更为先进团结、守纪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