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南朝察举之复兴及其士族化(第10/14页)

下面我们首先来看刘宋、萧齐间的有关记载。《宋书·礼志》记文帝元嘉十年太祝令为宗庙社稷祠祀事,“求下礼官详正”,又记“勒太学依礼详据”,“重更勒太学议答”。这里明确出现了“太学”字样,且其时尚无国学。同书又记元嘉二十三年七月,御史中丞何承天为海盐公主母丧礼上奏,语有“宜下二学礼官博士,议公主所服轻重”;又记孝武帝孝建三年五月“有司奏,皇子出后,检未有告庙先例,辄勒二学礼官议正”。《南齐书·礼志》亦屡见有“二学”之载。如齐武帝永明五年王俭语有“宜关通八座丞郎,并下二学详议”;齐明帝建武四年曹思文语有“请付尚书及二学详议”。

西晋国学、太学两立,始有“二学”之并称。如《太平御览》卷五三五引《晋尚书大事》:“按《洛阳图》,宫南自有太学、国子,辟雍不相预也……今废辟雍而立二学”;又《宋书·礼志》记东晋孝武帝欲行释奠礼,“有司奏,应须二学生百二十人,太学生取见人六十,国子生权铨大臣子孙六十人,事讫罢”。宋、齐之“二学”,当然也是指国子学和太学。

《宋书·百官志》又记:“博士……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南齐书·百官志》记太常属官:“博士,谓之太学博士。”《宋书》、《南齐书》时见为太学博士一官者,《礼志》所载尤多,如宋之荀万秋、王膺之、顾雅、周野王等,齐之王祐、刘蔓、贺玚等。梁、陈亦皆有居太学博士一官之人。

萧齐还有“太学生”可考。《南史·王融传》:“先是,太学生会稽魏准,以才学为融所赏,即欲奉(萧)子良,而准鼓成其事。太学生虞羲、丘国宾窃相谓曰:竟陵才弱,王中书无断,败在眼中矣。”又同书《王僧孺传》:“司徒竟陵王子良开西邸,招文学,僧孺与太学生虞羲、丘国宾、萧文琰、丘令楷、江洪、刘孝孙,并以善辞藻游焉。”又《梁书·许懋传》:“十四入太学,受《毛诗》,旦领师说,晚而覆讲,座下听者常数十百人。”是其时不但有“太学生”,许懋于“太学”讲授之时,还有“座下听者常数十百人”。

又《通典》卷五三《礼十三》“太学”部叙南齐制度,称“东昏侯永元初诏,依永明旧事废学。时有司奏,国学、太学两存焉”,又注引国子助教曹思文国讳废学议,有“然贵贱士庶,皆须教,国学、太学两存之可也。”如依这些记载,当时应同时存在着国学、太学两个学校。

从上述情况来看,当时似乎确实存在着太学。其理由是,第一,其时有“太学”、“二学”的记载,“二学”即国学与太学;第二,诸史《官志》中有太学博士一官,纪、传中又屡见居其官者;第三,其时又确实有太学生可考;第四,《通典》明记齐代有国学、太学“两存”之事。

但尽管如此,我依然认为,宋、齐以至梁、陈,并不存在一个与国学分立的,具有生员、校舍以及授业课试制度的、作为实体而存在的“太学”。

首先,宋、齐虽有太学博士,但并不等于有太学。所谓“下二学详议”之“二学”,是仅就二学礼官——祭酒、博士、助教而言的。有礼官博士不等于有学校。以国学为例,《梁书·许懋传》记其于齐东昏侯“永元中,转散骑侍郎,兼国子博士”,然查《南齐书·礼志》:“东昏侯即位,尚书符依永明旧事废学”,是国学已废而国子博士仍存。《宋书·百官志》记国子学制度:

自宋世若不置学,则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又《南齐书·百官志》:

(齐高帝)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国学,祭酒准诸曹尚书,博士准中书郎,助教准南台御史。选经学为先。若其人难备,给事中以还明经者,以本位领。其下典学二人,三品,准太常主簿;户曹、仪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礼吏八人,六品;保学医二人,威仪二人。其夏,国讳废学,有司奏省助教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