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 美国社会从民主政府获得的真正好处是什么?(第12/13页)

[18]世界上存在两种对权力的尊重,不得将其混淆:一种是无思想的尊重,其产生于习惯,且在无知状态下会变得更加强大。任何长期以来保持强大而坚定的事物都受人尊重,而命令权通常由命令的事实进行判断。这种对权力的尊重仅确保强者的存在,却不能确保弱者的存在。它统治的地方拥有安宁,却没有自由,繁荣和独立亦无迹可寻。

只要没有人争夺他的权利,那么以这种对权力的本能尊重为基础的权威是绝对的;当它受到质疑时,它几乎就会变得一文不值。

还有另一种对权力的尊重。这种尊重是互补的,它既确保了国民的特权,又确保了君主的特权。这种对权力的尊重基于理性和经验。一旦它统治社会,就很难摧毁它。

[在空白处:前者是一种情感而非观念,后者是基于一种观念而非一种情感。前者是本能的,而后者是理性的。]

但存在这样的时代——人们失去了尊重未知事物的习惯,却仍未学会了解他们应当尊重的事物。在那时,这些人就像是在颤动的病床上苦苦挣扎的病患,在深入骨髓的病痛的折磨下辗转难眠,有些民族甚至在从习惯到理智的过渡期间走向灭亡。

[在空白处:与使这种对权力的本能尊重再次出现相比,使河水倒流可能更加容易。]

我曾猜想用什么办法……

[19]这是因为我发现政府的权利引起质疑,因而我认为有必要赶紧将权利赋予被统治者。

这是因为我发现民主会获得胜利,因而我想要规范民主。

[在空白处:如果道德本身足够强大,那么我就不会将它所依赖的有用的东西看的如此重要。

如果公正的观念足够强大,那么我就不会谈论这么多对其有利的观念。]

你对我说,由于道德已经松懈,而新的权利对今天的激情而言仍是新事物;由于政府仍然非常软弱,而新的权利会将用以对抗他们的新武器授予他们的敌人;由于民主在政府中已经过于强大,而不能将其引入政府之中。

我会这样回答,正是因为我发现道德的软弱,所以我想将其置于利益的保护之下;正是因为我发现政府的无能,所以我想让被统治者习惯于重视政府;正是因为[文本破损。——编者注]。

[20]在正文一侧:“≠我想说的不是政治权利必须被授予今天的普遍公民;我想说的是你必须始终注意权利的无限延伸朝着这个方向。≠”

[21]托克维尔引用了《论公民》(参阅霍华德·沃伦德的评述版),但上述引文与卢梭所著的《论人类不平等的基础和起源》(参阅《合集》)更相似。卢梭在该书中引用了同样的片段,并指责霍布斯不知道道德价值观与社会同时产生和道德价值观不是前一个社会的产物。托克维尔在本章的同一部分内容中指出如果社会与政府的唯一纽带是武力,那么社会恐怕无法生存下去;关于这一点,他的观点更接近卢梭而非霍布斯。观念的这种相似性无法隐藏权利概念上的分歧,而这种分歧几乎不存在于卢梭的理论之中。

[22]手稿中的标题:在美国,人们对法律具有的见解。

[23]在空白处:“≠有两种类型的道德力量:

“一种是因为法律遵守正义和真理。

“另一种是因为法律符合绝大多数的意志。/

“法律从两个方面获取道德力量。

“一方面是真理;另一方面是绝大多数的认可。≠”

[24]在空白处:“<≠通常[有时]更令人惊讶的是发现有的人对自己的命运感到满意,不愿做任何改变命运的事情,而有的人则努力改善自己的命运。后者无法理解前者身处如此多的不幸之中仍那么幸福,而前者无法理解后者为了获得幸福而自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