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刑场请柬(第9/13页)

马丁还没开口,瑞秋抢先发了话。“他申请对以上所有指控做无罪辩护,而我可以证明。”她的双眼中闪动着危险的光芒,身体站得笔直,双手交握在背后。

“被告人认可该抗辩请求吗?”乌尔皮斯拿腔作势地问道。

“是的,上校为我辩护。”马丁说。

“首先,公布支持指控的证据。物证表明,在共和二二一年和谐月三十二日,你确实蓄意携带通讯设备,一件因果频道装置,登上了瓦讷克号。该行为未经你的上级批准,也没有得到舰上任何一名军官的许可,从而违反战争法第四十六款的规定。助理员,呈上物证。”

一名面无表情的士兵走上前来,手中拿着一只小纸袋。他打开纸袋,把里面的东西抖落在桌上:一块小小的黑色记忆存储晶片,“物证一,十二类因果频道器,被装入标准CX型扩展存储晶片内,而在堕落的地球人社会中,各类个人助理设备都普遍使用这种晶片。该物证于上述日期,即和谐月三十二日,由正在受命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监视的初级检察官瓦西里·穆勒从被告的个人助理设备中拆下。检察官的宣誓证词已记录在案。有人对这件物证的可采纳性提出异议吗?没有?那好——”

“我提出异议。”瑞秋指了指那块黑色的小晶片,“首先,我认为,初级检察官对被告的私人财产进行搜查,纯属非法行为,而且借由此种方式获得的任何证据均不应被承认,因为被告的身份是一名平民,不同于在宣誓效忠履行义务时放弃权利的现役士兵:被告仍保有自己的各项公民权,其中包括财产权——未经司法授权或符合法规第十二款规定之简决权限的官方授权,公民的个人财产不得受到任何法律手段的侵犯。除非初级检察宫已获得上述命令或授权,否则他的搜查行为即被视为非法。毫无疑向,该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而在非法搜查过程中收集到的任何证据均不应被法庭采纳。其次,如果这件被称为物证的东西是因果频道装置,那么我就是一只香蕉鼻涕虫。这只是一只普通型号的量子点存储卡,如果诸位传唤具有专业资格的电子工程师上庭,他也会这么说。第三,你们没有权力召集举行这场纯属虚架子的审判:我已查过法规,律法明文规定:只有在当前任职的高级军官发布命令之后,才能设立军事法庭。你们有司令官的书面命令吗?”

她交又双臂抱在胸前,盯着法官席。

索尔摇摇头:“初级检察官拥有长期有效的上级命令,对斯普林菲尔德进行调查。因此从情报局的角度看,他采取的任何行动均属合法。而我必须说,辩护人指责我无权召集本法庭,令我极为不快。我已经获得了上级军官的授权,而且愿意使用这个权力。”他很小心,刻意避免明确说出自己拥有的到底是什么授权。“至于物证被错误定性的问题,我们有被告的陈述记录,他已承认该物品是因果频道装置,而且声称自己是应外方——即船厂——的要求才携带该物品上舰。其实,就算物证真是香蕉鼻涕虫也无关大局,因为法规已对蓄意犯罪有了明确规定,而被告认为自己携带的就是通讯设备,那么他依然有罪。”

他停顿片刻,然后说道:“本庭认可物证的有效性。”他瞪着瑞秋:妹子,这下可抓住你了。现在你还有什么可折腾的?

瑞秋瞟了一眼马丁,随后飞快地眨动着眼睛。然后她转过脸面对审判席:“阁下,我要提出一个法律要点。事实上,‘认为’通常不会被视作‘行为’。尤其是在这个国家,你们甚至拒绝去考虑使用由思维控制的机械,因此‘认为’与‘行为’之间的区别就要比我的国家更明显。你似乎正试图就被告的想法和他所相信的东西而对他进行审判,并非针对他的行为。你是否有证据能证明他确实向第三方传递了情报?如果没有的话,这种指控就根本不需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