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呼唤在回响(第4/9页)

它开始晚上不回来睡觉,有时长达几天不在营地;有一次,它越过了在小溪源头处的分水岭,进入了那片树林茂密、河流密布的天地。它在那里游荡了一个星期,徒劳地寻找那位荒野兄弟的新足迹,它一边行走一边自己猎狩野味,行进时它似乎有点不知疲劳地迈着轻松的大步。它在一条宽阔的河流里捕捉鲑鱼,这条河流在某处汇入了大海,也是在这条河流边,它猎杀了一头大黑熊,当时,大黑熊也在捕鱼,可是蚊子叮得它睁不开眼睛,于是它绝望而又痛苦地在森林里狂怒地乱窜。即便如此,这也是一场艰苦的搏斗,它唤醒了巴克身上潜伏的最后的凶猛残余。两天之后,当它返回到他的猎物附近时,看到有十多只狼獾在争夺它的战利品,它像吹谷糠一样把它们给轰跑了。

它嗜血的本性从来没有这样的强烈过。它是个杀手,是个食肉野兽,靠自己的力量与威力掠夺那些鲜活的、孤独无援的动物,并耀武扬威地生活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充满敌意的环境里。正因为这些,它心中充满着极大的自豪感,这种自豪感像传染病一样具有感染力,感染着它的全身。自豪感流露在它的行动中,显现在它全部的肌肉运动中,像语言一样清楚地在它的行为举止中表达出来,使得它那身光彩照人的皮毛更加光彩夺目。要不是它的鼻头以及它的眼睛上面有点滴的褐色,以及在它胸的中间有白色的毛发,它完全可以被错看做一头巨狼,甚至比最大品种的狼还要大。它从圣伯纳德父亲那里,继承了骨架与体重,但是,是它的那个牧羊犬母亲赋予它的骨架与体重以形状。它的鼻头就是那种长长的狼鼻子,只是比任何狼的鼻子还大;而它的头是一个硕大的狼头,而且很宽。

它的狡猾,是狼的那种狡猾,是野性的那种狡猾;它的智慧,是牧羊犬的智慧,再加上圣伯纳德犬的智慧;所有这一切,加上从最凶猛群体中所获得的经验,都使得它像任何漫游在荒野中的生物一样,令人生畏。它是一只食肉动物,完全靠肉食为生,现在正处在年轻力壮的年龄,正处于它生命的顶峰,身上充溢着活力与刚强。当桑顿的手沿着它的背脊抚摸而过的时候,它的毛发便随之劈劈啪啪地竖了起来,爱的接触,使得它的每根毛发都在散发出被囚禁住的魅力。它的大脑与躯体、它的神经组织与纤维,它的每一个部分都达到了顶峰期;而在所有这些部分之间存在着一种完美的平衡或调节。对于需要采取行动的目中之景、耳中之声以及各种事件,它都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作出反应。它跳起来防卫或反击的迅猛犹如爱斯基摩狗,甚至比爱斯基摩狗还要迅猛一倍。它从看到动静,或者听到声响,到作出反应,总共所用的时间比别的狗仅用于看个明白或听个仔细的时间要少。它感知,决定,反应,这三个行为是在同一瞬间里进行的。从实际情况看,感知、决定、反应这三者,是先后发生的行为;但是,由于它们之间的时间相隔无穷之小,因为看起来像是同时发生的一样。它的肌肉充满着过多的生命力,极富有弹性,像是钢丝弹簧。生命像涌泉一般,欢快而热烈地流遍它的全身,直至最后,它似乎在狂喜中要冲破它的身体,慷慨地流遍整个世界。

“从没见过这样的狗。”有一天约翰•桑顿说,当时他的伙计们都在注视巴克神气地走出营地。

“当它造就好后,铸造它的模子就被毁了。”皮特说。

“没错!我也这样想。”汉斯肯定地说。

他们虽然看见它精神抖擞地离开营地,但是它一进入森林中看不见的地方时,身上顿时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这一点他们却看不到。它不再是大步地行走。顿时,它就变成了一头荒野中的禽兽,它迈着猫步,悄悄地向前潜行,出没在各种阴影中,自己也成了一个移动的影子。它知道如何利用各种隐蔽物,如何像蛇肚子着地向前爬,或者像蛇一样纵身跳起来袭击。它能从雷鸟的巢穴中取出雷鸟,杀死睡觉中的兔子,能从半空中猛地折断逃跑中的小金花鼠,金花鼠本想逃到树上去,但迟了一步。对它来说,没有结冰的池塘里的鱼游得也不算快;修筑大坝的河狸也不是很机警,它只是杀了当食物吃,而不是在肆意杀戮;不过,它倒是希望吃自己亲手捕杀的食物。因此,它的行为中潜伏着一种幽默。偷偷靠近松鼠是它的快乐,当它几乎可以抓住它们的时候,却把它们放跑,吓得半死的松鼠叽叽喳喳逃到了树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