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1990之前(第3/4页)

青豆在桥下踌躇半晌,开口叫她:“姐姐,我温了两碗糖粥,等会你进屋吃。我......我要去上学了。”今天她校门口值日,加包干区检查,要早点去的。

朝阳悬于河道中央,洒下好晨光。凉风袭来,河水滚着金子般的波粼,像要淹没那双细如麻杆的脚踝。

那姐姐闻言回头,顾盼生辉。

她嘴里衔着发夹,一边取下,一边道:“好,谢谢内。”

青豆看呆了,一天学也上的浑浑噩噩,反复想着那个姐姐。就算口音很重,也不影响她的美貌。

她们同进同出,同吃同住,三日便结下友谊。虽然语言交流和思维频率上,可以说是鸡同鸭讲,但处朋友就靠一个冲动和投缘,没那么多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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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罗素素,孟庭说是乡下亲戚,实际是她知青时期生的女儿。

孟庭69年插队下乡,为了不去内蒙古、云贵等地,她找了七搭八搭的亲戚,托人求情,以投亲插队的方式去到了个不算偏远的桃坞乡。

插队期间,日子太苦,所有的脏活累活都轮到她这个阶级敌人的女儿头上。

没多久,她与供销社棉麻部的罗天赐好了。没办法,他人好,老默默帮她做活。

她感动下的冲动,也就是以身相许这种事儿了。

他的农民父母看不起知青,但架不住他们爱得热烈——有了,是以,只能草草订婚了事。

罗素素出生后不久,孟庭对着生活没了耐心,厌极农作采桑。

听说医生证明身体不适合劳动可以以病退的方式回家,她日日上门请诊,夜夜拜访那医生,几月后,也就是76年年尾,她拿到证明,毅然决然离开了桃坞乡,回小南城街道工作。

那年罗素素5岁。

孟庭看不出莽汉心细。她一心只想回城里,只当那是一桩不堪回首的露水姻缘事。

她走后,罗家说亲不断,但罗天赐不肯再娶。他四处寻她,茶饭不思,后来摸到小南城找过她,却被她打发走了。

孟庭回到自己的大本营,说话都有了底气。她说,她这辈子都不要再看到乡下人了。

罗天赐回乡后离开了供销社,开始创业。那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

乡里人都说他为个女人疯了,没想到他养殖鳗鱼苗,小有所成,成了乡里头一个万元户,他拿着钱又去找了孟庭,只是她已嫁作人///妻。

他不死心,连着三年都来城里,一年给了她两千,一年给了她三千,一年给了她五千。

孟庭让他别来了。他说,钱太多了,我用不着,你拿着用。

再就是今年了,他没来,孟庭去了。

孟庭在乡镇政府的办公室里,见到了罗天赐的父母。

船只风险很大,村里跟风养鳗鱼,一年死了十个。一日两潮,罗天赐逢晴好天从不休息,按照“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概率之说,他不能幸免。

一月前,他驾驶柴油机木船出去,再没有回来。

孟庭问,没有回来是去了哪儿,那调解的人翻了个白眼:“船翻人没。”能去哪儿啊。

乡里本来就为鳗鱼苗的事儿不舒服。

发家了的不舒服,因为多少都搭过身家性命,大家不把矛头指向大自然无常,反指向第一个把消息带进乡里的人。没发家的更不舒服,凭啥他们这些□□能盖新房。

挑事儿者来去嚼舌根,罗家的生活很艰难。

孟庭看出他们的意思,来要钱了。

她慢条斯理掏出粉饼,一点点往洇开的斑驳处遮盖,冷笑道:“我没钱。”

在人前化妆,是很坏的行为,只有鸡才会做(1)。罗家人气急,认为她态度轻慢。登时,乡镇政府办公室鸡飞狗跳,各种荡//妇之说一句接一句。

孟庭捋了捋凌乱的头发,笑得戒备森严。随他们说。这事击垮不了她。

能击垮她的是罗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