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不要民事补偿,只要刑事判决!(第4/4页)

“(3)必须是在激愤的情绪下,当场实施的行为才属于激情杀人。”

“四:受嘱托杀人……”

“……”

“根据一审中的判定,吴国兴所适用的是第三点激情杀人。”

“在本身无故意杀人倾向的情况下,是被被害人挑逗或者是激怒,从而失去了理智,失控将被害人杀害。”

“我想请问被诉讼方委托代理律师,你方的辩诉观点是这样吗?”

叶华点了点头:“是的。”

“吴国兴虽然说持有刀具,但是一开始的主要目的是打算针对王媛进行冲动犯罪。”

“针对杀害方智慧的行为是典型的情绪性犯罪。”

面对叶华的回答,苏白继续开口

“针对杀害方智慧的行为是典型的情绪份犯罪,那么请问依照法律,方智慧对吴国兴进行挑逗或者是辱骂,导致了其丧理智吗?”

“根据执法方提供的证据,当时的方智慧应该是在劝阻吴国兴吧?”

“执法方并没有提及到方智慧在劝阻的时候对吴国兴有任何辱骂或者是其他的激动行为。”

“请问被诉讼方代理人,你是如何判定被害人方智慧对行为犯罪人吴国兴的挑逗和激怒呢?”

这个问题就属于这场官司中最核心的问题。

激情犯罪是有着法律准则和法律的具体解释描述的。

不是你说激情就激情……

苏白看着叶华,等待着对方的回答。

而面对苏白的询问,叶华微微皱了皱眉。

他不是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而是在思考回答完这个问题怎么去应对苏白接下来的进一步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