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 小李:送进去!美滋滋!(第2/4页)

“请当庭进行陈述。”

在审判长的询问下。

林龙等四名原有的被告人对于检方所陈述的内容和推荐的刑期都没有任何的异议。

毕竟从这个结果来说,相比于上一次庭审的结果要好上很多。

几人都是处在一个认罪认罚的态度上。

所以在审判长询问被告有无异议的时候。

这四名被告的委托律师都陈述的是无异议。

但是还是想要申请再减短一些刑期。

申请减短刑期都是正常的行为……

对于这些,曹川作为审判长只是听取了相应的意见,并没有给出相应的表态。

而作为李小果的委托律师,田阳需要遵照委托人的嘱咐做无罪辩护。

所以在审判长进行询问的时候,当即提出来了自己的观点。

“审判长,对于检方所陈述的内容,我方有一定的异议。”

“我方在本次案件中做无罪辩护。”

“我方认为……”

“对于检方所控告我方当事人的罪名和罪行,我方均不认同。”

审判台席位上,面对着田阳的陈述,曹川将其打断。

“李小果的委托律师暂时暂停一下。”

“你的陈述和建议可以直接的表达出来,不需要认不认同,合议庭会听取你方所表达的意见。”

“陈述直接内容吧。”

对于曹川的这种表态,田阳知道这是审判长对于被告人的倾向性不好。

尤其是他提出来了无罪辩护的要求下。

深吸了口气,田阳微微点点头:

“好的,审判长。”

“首先了解一下这个案子的经过,以及检方所出示的证据事实。”

“检方控告我方有罪的主要证据是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以及受害人的口供。”

“进行的补充证据有,证明了我方当事人在场的证据。”

“间接证明了我方当事人在当时参与了这场侵犯。”

“可是有一点检方有没有考虑到,那就是在这个案件当中,就算是所有的犯罪嫌疑都指向了李小果。”

“可是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能够证明李小果犯罪。”

“我方在这里陈述的实质性的证据,指的是李小果侵犯了吴小洁的客观证据。”

“例如说有没有录像带,有没有体液,或者说有没有保留着侵犯过程的,犯罪人员的DNA。”

“这些在刚才的质证环节中,我方都没有看到。”

“所以我方并不认为,在该案件中我方当事人李小果有着犯罪行为。”

“以上就是我方做无罪辩护的论述点。”

“……”

田阳简单的论述了这些情况,想要为李小果做无罪辩护的开脱。

但是这个案子的情况,田阳只描述了一部分。

或者说……

田阳的描述有一部分的保留。

对此,段召当即开口进行了补充的陈述:

“被告人委托律师是不是忘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目前关于李小果当初被抓,如何从主犯变成无罪,涉及到的执法人员已经表述的非常清楚了。”

“还有,执法人员在记录案件的时候,抹除掉了李小果的犯罪记录和犯罪证据。”

“这一点是涉及到的人员是已经交代的。”

“并且有着客观的事实,甚至还有备份的犯罪记录。”

“从这一点上来看,李小果怎么就可以做无罪辩护了?”

“在这个案件当中李小果可以做减刑辩护,因为他的犯罪事实是成立的。”

“可是做无罪辩护……不成立!”

“因为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陈述的直接证据,在客观和间接上得以体现了。”

“无论从哪个法定情景,还是从哪个间接证据上来看。”

“都已经证实了李小果的犯罪行为,并且证实了其主犯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