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 小李:送进去!美滋滋!(第3/4页)

“基于以上,检方申请驳回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内容!”

段召在简单的进行陈述过后,将目光落在了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上。

这个案子的犯罪证据和犯罪事实非常的清晰。

李小果是不是犯罪了,是不是有着完整的犯罪证据链,以及是不是缺少某部分东西。

在庭审之前,段召就已经经过了多次证据的整理。

确认了,在这场庭审上并不缺少任何的证据链,也不缺少任何一环的证据。

田阳的陈述是什么?

田阳的陈述完全是在依照着间接证据的情况,来进行反驳。

关于这一点审判长会采纳吗?

从这个案件的情况来看绝对不会!

面对着公诉人的反驳。

田阳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其他可以陈述的有用的信息和内容。

这场案件本来就不是一个能做无罪辩护的案件。

委托人的要求是非要做无罪辩护。

他先前也已经说明了,做无罪辩护的难度很大。

可是委托人执意要做无罪辩护,在这一点上他也没有什么好辩护的点。

所以在面对着审判长询问对这个案件有没有什么其他看法的时候。

田阳只能表示对于这个案件没有什么其他的看法。

依旧从没有什么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发生了关系,发生了侵害关系,作为阐述的主要内容。

但是这一次的阐述却被审判长直接打断。

并且曹川直接点明了这个案件的关键问题——

“公诉人提交的现有的证据已经表明了李小果有着犯罪的确凿证据。”

“被告人委托律师认为在这个案子当中李小果没有犯罪行为。”

“那怎么解释其他几名被告人员一致的认为李小果是主犯?”

“怎么来解释,李小果在一开始的时候被认定成主犯,并且有着确凿的事实证明。”

“换句话说,在绝对的事实面前李小果有没有能够反驳的依据?”

“如果被告方委托律师拿不出来有利的反驳依据。”

“那么关于无罪辩护这一点,暂时停止有任何异议!”

曹川的每一个询问都在这个案子的关键点上。

但是以上的每一个内容,田阳都回答不上来。

或者说能回答的上来,但是回答的内容对于李小果是处在不利的形式当中的。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田阳只能摇头:

“审判长,我方暂时没有证据能够表明出我方当事人李小果的无罪。”

“可是从其他方面来讲……我方当事人李小果的确是有着没有侵害的几率。”

“再者……”

听到这话,曹川作为审判长直接陷入到了沉默当中。

将其打断。

“好了,被告人委托律师暂时不要再进行陈述了。”

“我刚才已经非常清楚的提醒过被告人委托律师了,不要再在这个问题上讨论。”

“好的。”

面对这一次的提醒,田阳只能不再进行陈述。

而曹川在看到田阳沉默后,揉了揉眉心,深吸了口气。

没有证据能够表明无罪,那说什么?

想利用疑罪从无的观点?

可是疑罪从无,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有罪!

现在已经有证据证明李小果有罪了。

你还用这一个方式来质问公诉人,来做无罪辩护。

这不扯淡吗?

曹川直接一个大无语,他审理过这么多案子了。

见过的场面不少,但大多数都是当事人蛮横不讲理的情况。

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在庭审场上,陈述出这样的观点还是非常的少见的。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再陈述下去基本上没有了什么太大的意义。

也无非就是那些内容,现在最关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