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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说来,也许有人要问:“你见过西方妇女的礼服吗?”

不过是一只猫呗,哪里见识过西方妇女的礼服?据说,她们袒胸裸肩,露着胳膊,就把这样的衣裳叫做礼服。真是荒谬绝伦!直到十四世纪,女人们的衣着打扮并不这么滑稽,穿的还是普通人的装束。为什么变得像个下流的杂技演员似的呢?说来烦琐,略而不述。反正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也就算了吧!关于历史,暂且不提。却说她们尽管打扮得这么怪里怪气,只在夜间得意洋洋,但是内心里似乎多少还有点人味。一到白天,她们就盖上肩头,遮住胸脯,包紧胳膊,不仅全身不外露,而且哪怕被人看见一个脚趾,也认为是奇耻大辱。由此可见,她们的礼服只起了掩耳盗铃的作用,简直是傻子跟混蛋想出来的主意。如果有人觉得这话说得叫人委屈,那么,何妨不大白天露出肩膀、胸脯和胳膊来试试?裸体崇拜者也不例外。既然裸体那么好,何妨不叫女儿赤身露体,顺便你自己也脱得精光,到上野公园去走走。做不到?不,不是做不到,大概是因为西洋人不这么干,你才不肯的吧?现在不是正有人穿着这样别别扭扭的礼服耀武扬威地跨进帝国饭店吗?若问是何道理,倒也简单:无非西洋人穿,他们也便穿穿罢了。大概认为西洋人优秀,哪怕生硬、愚蠢,也觉得不模仿就不舒服。常言道:见了长的必须短,见了硬的必须软,见了重的必须扁。按这一连串的“必须”,岂不成了傻瓜!如果认为当傻瓜也没法子,那就忍着点吧!那就别再以为日本人怎么了不起。学问也是如此,只因与服装无关,下文略去。

衣服之于人类,关系竟如此重大,几乎说不清人就是衣服,还是衣服就是人。咱家甚至想说:一部人类史,既不是肉的历史,也不是骨的历史,更不是血的历史,而单纯是一部服装的历史。因此,见了不穿衣服的人,就会觉得他不像个人,简直像碰上了妖怪。假如全体人类约定,一齐变成妖怪,所谓妖怪也就不存在了。因此,是妖怪也无妨。不过,这一来,人类本身可就烦恼无边了。

远古时期,大自然平等造人,投之于世。因此任何人出生时,一定都是赤裸裸的。假如人类的本性安于平等,就该始终裸体地生存下去。然而,有一个裸体人说:“这样人人毫无差别,会丧失上进心,显示不出努力的成果。但愿想个办法突出个人,我就是我,谁看也是我,而不同于别人;但愿我穿上点什么,不论任何人见了都大吃一惊。难道就没有什么窍门吗?”他想了十年,才发明了裤衩,立刻穿上,心想:“瞧啊,服气吧?”于是,他骄傲地走来走去。这便是今日车夫的祖先。仅仅发明个简单的裤衩就花费了十阅星霜,人们也许觉得有点奇怪吧?不过,这是由于以今天的眼光追溯上古而置身于蒙昧世界所做出的结论。但在当时,这却是无与伦比的伟大发明。笛卡儿①说:“我思,故我在。”这本是三岁孩子都懂的道理,据说他却花费了十几年功夫才想得出。一切真理在探索过程中都是很费力气的。发明裤衩虽然用了十年,但按车夫的智力来看,不能不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①笛卡儿:(一五九六——一六五○)法国哲学家、数学家,开拓了近代哲学,首创了解析几何学。他怀疑一切之后,发现了不能怀疑的“思考着的我”,于是,建立了精神与物质的二元论哲学体系。著有《哲学原理》等。

且说,这裤衩一问世,社会上只有车夫最神气。他们穿着裤衩,在普天下的大路上如同领主似地横冲直撞。有个耿耿于怀的妖怪不服气,用了六年时间,发明了叫做短褂这种废物。于是,裤衩的势力顿然大衰,进化到短褂全盛的时期。鲜货庄、药材店、裁缝铺,都是这位大发明家的末裔。与裤衩时期、短褂时期接踵而来的,是和服大褂时期。因为有些妖怪怄气,决心“养成穿短褂的习惯!”于是,由他们设计出来。古代的武士和今日的官员,都和这些妖怪属于同类。妖怪们为此争先恐后地标新立异,以至出现了燕尾服这种畸形的装束。回过头去,溯其源流,决不是勉强、胡闹、偶然或漫不经心而造成的事实,无一不是争强夺胜、雄心勃勃的结果,化为各种不同的新花样,穿在身上,取代前个时期的服装、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好像在说:“我可和你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