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考验(第7/10页)

“先生,请问这个……”她随手从包里拿出一张纸,按上面写的报出书名,“《尼尔森阅读基础》,什么价钱?”

“问我?”格涅沙吃惊地说,“我不是这里的售货员。”

妇人听了放声大笑,几乎连腰都快直不起来了。“哈,哈,哈哈哈!我还以为你是卖东西的呢。”

她一边笑,一边摇晃着胖身子去找售货员了。

又剩下格涅沙一个人的时候,他偷偷地凑上前去闻纸张散发出来的味道,还微微闭上眼睛,用手轻轻触摸它们,好像在感受肌肤的纹理一般。

“你以为你在摸什么?”

说话的是个男孩,穿着白衬衫和蓝色短裤,打着一条领带,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

“你以为你在摸什么?是菜市场的山芋,还是木薯?”

格涅沙很尴尬,赶紧买了一令浅蓝色的纸,然后离开了百货公司。

就这样,带着强烈的在纸上写字的欲望,他决定去巴斯迪奥的印刷店再看一眼。到了那条狭窄不平的街道上,格涅沙吃惊地发现那家印刷店已变成了一幢混凝土浇筑的、镶着大玻璃的现代厂房。房前立着一块新招牌:精英电动印刷厂。招牌上还有一句口号:永远追求最好的印刷技术。里面传来机器转动的声音,他把脸贴在玻璃窗上往里张望,看到一个男人坐在一台巨大的、看上去像放大了很多倍的打字机的机器前,是巴斯迪奥——穿着长裤,留着小胡子,已不再是男孩子的巴斯迪奥。毫无疑问,他长大了,真正开始闯荡江湖了。

“我真的要写书了,”格涅沙大声说,“真的要写了!”

但分心的事情不断。那个时候,他对记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如果莉拉抱怨,他就说:“现在记下来在一旁放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派上用场了。”同时,他变成了善于鉴赏各种纸张气味的专家。他告诉毕哈利:“知道吗,现在我只要用鼻子一闻,就知道这张纸有多少年头了。”他一直说最好闻的书是《哈里普法英词典》,他告诉毕哈利,当时之所以买这本书也是因为它太好闻了。闻纸的气味只能算他的新爱好的一部分,等他通过贿赂王子镇上的一个警察,从法院偷出一个订书机后,他的快乐才变得完整。

起初,要填满笔记本都是个问题。那个时期,格涅沙一周读四本书,有时候是五本。他一边读,一边在书上画线,有时候是一个词、一句话,有时候是一整段,这都是为星期天做准备。星期天简直成了他的一种仪式,完美而快乐。他早早起床,沐浴,做普迦,然后趁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来,散步到毕哈利的店铺,两个人一边读报,一边聊天,直到苏拉杰妈妈愤怒的脸探进来,向他们嚷嚷:“苏拉杰他爸,为什么你的嘴就没有停的时候。不是在吃东西,就是在说话。好了,别再说了。赶紧出来吃饭。”

格涅沙便会识相地在这时起身告辞。

相比之下,从毕哈利的铺子走回家的过程是整个星期天最没有意思的一件事。太阳很毒辣,路上的沥青踩在脚底下软塌塌、热烘烘的。格涅沙的脑子里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要是能用一块巨大的布像帐篷一样把特立尼达遮起来就好了。这个帐篷还可以在下雨的时候积蓄一些雨水。他一路上一直在考虑这个想法。回到家,吃完饭,再洗一次澡,然后穿上正式的印度服装——腰布、长衫和背心,打开他的笔记本。

他从卧室的一个抽屉里搬出买来的那沓纸,把上个星期在书上画过线的那些话全部抄下来。他制定了一套记笔记的方法。最初,这个方法还挺好用的——白色的纸用来记和印度教有关的笔记,浅蓝色的纸记和其他宗教有关的笔记,灰色的记历史,依此类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方法变得难以维系,他也就随它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