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与吉姆的婚姻生活(第10/10页)

决定要孩子,就决定了别无选择地要和吉姆离婚。本来离婚双方都可以请律师,其目的当然是双方通过自己的律师维护各自的权益,如财产分配、抚养费等。由于我除了吉姆愿意给我的,我什么也不要,所以我连律师也不请了,任由吉姆的律师处理。多年以后,我的一位女友不厌其烦地向我讲述她的离婚故事,她从事高雅艺术,喜欢自己的工作,但遗憾的是收入不高。她的丈夫,准确地说是前夫曾经做过房地产推销,推销得不错,他们家也就有了两套房,但是她高雅的情调渐渐和做房地产推销的丈夫不合拍了。尽管丈夫最后也放弃了房地产推销,考上了研究生,但是丈夫又成了没有收入的穷研究生,她有了一位更高雅的情人,和丈夫协议离婚了,她郑重地说,房产是一人一半分的,而她颇为同情丈夫,知道丈夫还有一些现金,就不提和丈夫分了。我很为女友叙述时优雅从容的风度吃惊,女友自己有了情人,房子是前夫当年推销房地产时收入高买的,现在前夫读研究生没有收入,对这些,女友似乎毫不自责。但是,我知道,从法律上讲,女友是无辜的、有道理的,尽管她有了情人,尽管是她要和丈夫离婚,但是他们婚姻中的财产还是共同的。至于我一贯的法则,我和吉姆离婚,却不和吉姆分财产,那其实是另一回事了。

我决定离开吉姆独自往前走,其实倒不如说命运让我选了另一条路往前走。人大凡回头看看自己的某些决定,做过的某些事情,会明白那些决定未必能称为自己的决定,其实更多的是命运的使然。

离开吉姆时,我到德国整整10年,除了肚子里的孩子,我几乎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