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第4/10页)

蜜蜂总是让我浮想联翩。流星飞过,我猜想那是一只离巢还是归巢的工蜂;或者,夜空本身就是一朵巨大的花,低垂金色的葵盘;有时我又觉得星空像嗡嗡作响的迷路蜂群,它们慌张振翅,却被我们称为天籁。

蜂蜜与宗教有着渊源的关系,它曾被视作来自天堂之物。蜂蜜以甜和养分喂养人类,同时密集蜂刺也能带来致命的恐惧,如同宗教对众生的仁慈哺育与可怕威胁。我在欧洲旅行时,看到一座离教堂不远的丛林里有许多蜂箱。乌云翻滚,酝酿雷电,我依然看到许多只徘徊的蜜蜂。工蜂寿命很短,六周的一生里,它们殚精竭虑地寻找蜜源,多是疲劳至死。此时的舞蹈,是否将成为它们的遗言?还是说,蜜蜂必须在迷途中听从教堂的钟声才能最终返回家园,它们所经历的享乐和挫折才能结晶,才能被酿造和储藏?谁掌控着那引而不发的力量——上帝,是一个隐喻中最伟大的放蜂人吗?六月的倾城之雨,整个世界接受着盛大的洗礼……我不知道那几只蜜蜂的最后归宿。

有首著名的《野蜂飞舞》被改编为大提琴独奏曲,节奏很快,营造出蜂群的缭乱与莽撞,适合高手炫技非凡的指法。我个人并不喜欢,我愿意以大提琴来传达感伤和期待。世界上没有什么力量能让蜂蜜从倾斜的罐子里加速流动,蜂蜜沉着,就像一块以极其缓慢的速度融化的琥珀……低缓,如泣如诉,我以为大提琴的音色,就像,从罐子里倒蜜。

它被自己施了魔法……

总觉得,“长角的东西”多为童话里的怪物……可现实中的鹿,如此美丽。鹿仿佛自带武器,而且武器本身的形制这么漂亮。成年鹿是一种既优雅又能自我捍卫的动物,它体形庞大,满怀素食者的道德和大动物极尽的柔情。

各种各样的鹿,我都喜欢,它们有令人怦然心动的美感。

我在加拿大的贾斯珀国家公园看到大角鹿,它顶着盛大而奢华的烛台,雍容地在公路旁边进食,无视那些停泊的车辆和驻足观赏的人类,甚至无视于他们凝视着自己线条性感的臀股以及铃铛般垂坠下来雪白而耀眼的睾丸。

我在朋友的养殖园接触他的宠物:一只梅花鹿。我吃了一半的桃子掉在地上,这只鹿敏捷地捡拾起来。它开始似乎尝试,艰难地剥离桃核外面厚而紧实的果肉。我看不清果核是否露出木质壳,只看到整齐的鹿牙和厚实的舌头——鹿就像人吃到烫食一样运动着口腔,歪了两次脑袋,试图把桃核从一侧倒到另一侧。很快,桃核破裂的声音传来。我有些惊讶,因为桃核坚硬非凡,拿锤子砸都难以破损。我一直以为,鹿这样纤美的食草动物并无锐利齿锋,不会有如此令人意外的强劲咬力,不输于食肉动物的凶猛。我心一软,甚至担心果核碎裂后的渣子,能否对鹿的消化道构成某种伤害。我忽然又有童话的想象:桃核不会死,明年鹿角新生之季,这只鹿将与众不同,因为它被自己施了魔法……角叉不仅枝条茂盛,而且,挂着数颗丰盈果实。

几年前,我到过根河,那里被称为“中国的冷极之地”,极端最低温度只有零下52.6摄氏度。就在这极寒之中,鄂温克民族守护着他们神兽般的驯鹿,在漫无际涯的冰雪和风暴中漫游。在猎户点袅袅的蚊烟旁,我看到休息的鹿群。只有严冬时节,驯鹿才会披覆浓厚而柔顺的被毛;我去的时候是夏天,驯鹿正值褪毛期,除了那些初萌的幼鹿,成年驯鹿看起来一点也不俊逸,皮毛粗糙斑驳,如牛马般有种强烈的牲畜感。不过,这才是家人式的相守吧,无论驯鹿的皮毛是神仙般高贵,还是牲畜样残破,鄂温克民族给予它们同样的呵护与照料。他们和驯鹿一起享受密林里的清凉,也一起面对灾难的考验,包括承受着和驯鹿母亲般的伤痛——当年新生的幼鹿中,近一半都被熊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