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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罗素能喜欢我。他看起来像是个有故事的人,而好故事总是能够令我着迷。这也是许多年前,薇尔达·卡尔普抓到我在她的果园偷吃之后,开始留意我的原因。为了赔偿她的损失,我每周三都得到她家的农场去帮忙。她从克莱姆森大学退休以后就搬到那里,开始专门从事写作工作。她很快就发现,我能够领会一个好故事的真正魅力。有些时候,虚构的世界,反而才是现实世界的唯一解脱。

罗素眯起银灰色的眼睛,眉间的皱纹加深了。他长得很吸引人,令人忍不住想要细细端详,暖棕色的皮肤,唯独双颊经过岁月打磨颜色微浅,带着点不自然的光泽,宛如一尊深受其创造者爱怜的雕塑在其充满爱怜地摩挲下所呈现的面庞。

“我看,你还是赶快上班去吧。”他斜靠着拖把把手,侧过身让我过去,他的视线掠过开放区域移到乔治·蔚达办公室所透出的半圆形柔和光圈里。不论我早出晚归到什么程度,乔治·蔚达总是会在那里,在他办公室里忙着些什么。令人惊叹的是,蔚达出版社推出的每一本书,没有一本未曾事先经过他的审阅。

这让我多少有点担心,尤其是考虑到以后拿到的新稿子。如果我选错策划方向怎么办?如果我的品位不符合大老板的喜好怎么办?

“女人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薇尔达低哑的话音再次响起,如同橡皮筋一般弹在我身上,尖锐而严厉地斥责着我,“每当负面情绪令你感到退缩时,切记以下四个关键词:接受—拓展—迎接—战胜。接受生而有之的天性,拓展切实可行的愿景,迎接屡屡增强的挑战,战胜内心深处的不安。这是我一再向学生们强调的事情。”

“至于你,珍妮·贝丝·吉布斯,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变得非常优秀。”

我感觉罗素一直看着我走到过道尽头,钻进我的小办公室里。每一个新来的编辑,无论工作经验多么丰富,都得从这间办公室里起步。在蔚达出版社,你必须从底层做起,凭自己的实力往上爬。这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我的办公室位于非虚构文学部最边缘的角落,在一个三面的角楼上,房型古怪又有趣。虽然因为隔壁的摩天大楼挡在前边,既晒不到阳光,也没什么风景,可我还是挺喜欢这个地方。

我按下开关,头顶的荧光灯固执地闪个不停,屋里跟着忽明,忽暗,忽明,忽暗。

“喂,不是吧。”我脱下身上的暖橙色丝绸外套。这是我最爱在秋天穿的一件。从设计师品牌判断,应该算得上是件奢侈品。不过,这是洁米为了贿赂我当救场模特,帮杂志拍摄照片而送我的礼物。她还许诺会给我一把伞当道具,并且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我的身份:“拜托,求你了,求求你了,我需要一个留黑色中长发、腿型瘦长的模特,拍完以后这件外套就可以归你了。”可以说,我短暂模特生涯的回报绝对是值得的。我很珍视这件外套,可能是因为这个颜色令我想起小时候最喜欢的糖槭树,我经常爬到上面去,把那里当作自己的藏身之处。这件外套可以令我回想起在蓝岭山脉的时光,而且是不那么痛苦的部分。

头顶的灯光仍在微微闪烁,戏弄着我。我重新打开开关,开、关、开、关,还是没用。无奈之下,我只好投降,打开摆在办公桌上那盏老旧的鹅颈灯。铸铁灯座锈迹斑斑,嵌在里面的墨水盒也用不了了,但这些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喜爱。它悬在半空,像无所不知的眼睛,使这里突然多了一份报社的氛围。我想象它弯弯地照在一名记者的头顶,见证着一篇篇新闻报道的诞生,希特勒的军事实力不断扩展,或者人类在月球上说出的第一个词,又或者是小约翰·肯尼迪向载着父亲的灵柩敬礼的悲伤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