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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动过我桌上的东西。”

这个念头打断了我从鹅颈灯引申出来的片刻想象。我重新审视了一遍桌上的东西。每天下班之前,我都会把明天要看的三份文件摞在一起,放到桌面中心偏左的位置,可现在,它们却到了桌子的正中央,而我放在上头的那支铅笔也已经滚到了桌面上。

“昨晚有谁来过这里?是罗素吗,也许是……过来这里打扫卫生?”

其他地方似乎没有什么异常。

不对,我突然注意到,还有一处也和昨天不一样。一个棕色的牛皮纸信封,边沿的折痕被晒成了浅棕色,像是被人放在窗边等候了许久。此时它正躺在我办公桌的角上,稍微有一丁点儿歪。我的信箱里并没有收到上头发来的新资料,门边的柜子也照样还是空的。难道是别人从我门前经过时不小心放在这儿的?会是谁呢?而且为什么要从我这儿经过?这间小办公室不论去哪里都是不顺路的呀。

信封摸起来脆脆的,一侧的封口不知何时已经被人揭开,没有回信地址。封口的胶边黏了一层灰,从下面看过去,成了一道参差不齐的褪色印子。蓝色的复写纸与棕色信封比较起来,显得十分鲜亮。我停下动作,欣赏这日常生活中偶然发现的设计感。

信封里面,放着一小沓边沿已发黄的纸张,不过海蓝色的封面却依然鲜亮,一团钢笔书写留下的墨迹就黏在我大拇指握着的位置上方。

某种奇怪的第六感促使我止住好奇,将书稿留在了信封里。邮戳日期—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1993年6月7日。

难道这信封竟来自乔治·蔚达的废稿堆?那个谁都不应当触碰的地方?

办公室门外,此时依然一片沉静。我突然觉得毛骨悚然,仿佛正在被谁监视。我把信封放回桌面,到过道确认其他办公室是否有其他人出没的迹象,比如挂在椅背上的外套,一杯新泡的咖啡,或是某个同事换好高跟鞋后被丢在角落里的运动鞋。

一点迹象也没有。

谁会把废稿堆的东西拿来放进我的办公室里?又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是误会?欺负新人?还是有人—虽然我并不愿意这样想—打算陷害我?难道我已在不经意之间为自己招来了敌手?又或者说,是哪位同事因为新人加入而感受到了威胁?毕竟,出版业的竞争有时还是挺残酷的……

难不成,这其实是对我的一项考验?想看看我会选择把信封放回原处,还是偷看里面的内容?

我是不会上当的。我还有大把的事情要做,没工夫再给自己平添麻烦。不管怎么说,它属于那间会议室,将它还回去的最好时机就是现在,趁着办公室还没有别人过来。谁也不会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只不过,我今后必须小心行事,以防再有意外发生。如果这只是谁开的什么玩笑,那么等到信封悄悄回到原位以后,要被人笑话的就不是我了。

很快,我走出办公室,这个违禁物品就塞在我手中的文件夹里。不巧的是,罗杰正站在转角的咖啡柜前,冲着清晨的第一杯咖啡。

“又来得这么早?”他笑着,举起杯子向我示意,看起来十分友好,“你知道吗,你这样会让我们大家显得很不积极。”

“你不是也在这儿嘛。”我尽量让自己的语调听起来比较随意,可我感觉自己仿佛正抱着一包炸弹,只想赶在爆炸之前早早把它扔掉。

然而,那张浅蓝色封面、那团黑色墨迹、那一丝好奇,却像是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约了一位作者和他的经纪人,今早要在会议室开会。”罗杰回答。

是我自己心虚吗,还是他真的将视线投向了我双手环抱在胸前的文件夹?也许是我的样子太可疑了,也许他真的知道里面是什么。也许,就是他把它放到我桌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