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南国雁还巢(第2/11页)

此刻,两人准是在天台晾晒衣裳呢。

这是谭庆项雷打不动的每日洗衣、晒衣时间。

“万安,上来搭把手。”谭庆项的喊声贯穿三层小公寓。

“来了,来了。”万安乐呵呵跑上楼。

隔着扇门。

沈奚低低地“嗯”了几声,骨软筋麻,仓促抓到丝绵床单,扯过来,咬到边角上。断断续续、细细碎碎的声响都被丝绵和紧咬的牙挡着……

身上的热浪一层卷过一层,她上半身还是白色的衬衫,纽扣全开了,红唇白齿地咬着丝绵的布,是沉香色的。

门外是:

万安上楼,万安下楼,谭庆项招呼人去菜场,培德换衣,追着谭庆项出了门,万安独自收拾三层公寓,打扫洗手间……

后来,万安去各房开窗弹尘。

最后,是谭庆项带着培德归了家,嚷嚷着要烧绿豆百合汤防暑。

她喘着气,骨头缝里酥麻酸软,慢慢地,慢慢地,把牙齿间的床单拽下去。腿也缓缓地滑下去,从跨在床上到放平了。

汗渥着臂弯、腿窝。不管是齿间的,还是身下的床单,都像在水里浸过了一回。

盛夏八月,正午里,路人行在日头下都要中暑,他们却是春情无限地在这屋里折腾,纵然有风扇,也像荒原大漠走了几个时辰,到此时喉咙是干哑的,像被烧红的炭熏过。

傅侗文的鼻尖轻擦过她的,汗湿着彼此:“你再闻闻三哥身上,还有脂粉味吗?”

被翻红浪,枕上留香,全是她的。

“叫来听听,叫我的名字。”他道,“从未听过。”

方才她三哥三哥地求饶着,他忽然有了兴致,要从她口中听“侗文”。

“我想听。”他催促。

她酝酿许久,念不出那两个字……不习惯。

“快,”他轻声说,“三哥等着呢。”

僵持了好一会儿,她在他逼视下,不得不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叫“侗文”。肉麻得很,这一声先打在了自己的心坎上。

他细品着,不应,也不评价。

他侧躺在枕头上,目光不离她。

沈奚也学他,并枕躺着,两两相望。像新婚夫妇的闺房相守,从不嫌腻烦。

知了在唱。窗边被他留了条缝隙,霞飞路上的热闹和热浪如潮,从那狭小的窗缝里挤着、追着,流到这间房里,直奔着床上赤条条的两人来。沈奚感知到一痕汗沿锁骨流下去,他也瞧见了,给她拭去。

“相看两不厌——”他忽然笑,“唯有沈宛央。”

笑罢,再叹道:“早知有今日,三哥早早把你接入家门,省了不少事。”

早先?“早先我在花烟馆,没出过门,你在傅家,在六国饭店,在领事馆里……也不会知道还有我。”

傅侗文久久不语,最后才道:“是这个道理。”

略停了会儿。

他问她:“在烟馆住着辛苦吗?”

她脸压在枕头上,笑着,不答,不想和他聊这个。

辛苦不辛苦的,为活命而已。

开烟馆的都非善人,刚被送进去,想是救她的义士打通上下关系,她十一岁剃了光头,蒙头垢面,小布褂子穿着,被养成男孩子。可在那种地方明娼暗妓的,喜好“兔子”的也多,有一回她被两个烟鬼拖到门板后头,扒了裤子了,才被认出是女孩子。常去的主顾是邻近几条街上的平头百姓、贩夫走卒,谈不上怜惜,围成一堆笑她估摸是个傻丫头,被烟馆老板豢养着玩的。是个男孩子大家都消遣消遣无妨,是老板养的女孩倒要顾忌了,毕竟能在北京城里开这个的,哪怕是个最下等的脏地方,也要是街头露面叫得出名号的地痞流氓,动这些个人的女孩子,不如掏几个造孽钱,去找隔壁家妓欢喜圆一个时辰的鸳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