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之王吕连贵(第4/7页)

  据当事人施先生描述,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只见一个满脸愁容的青年,十冬腊月穿着一件薄外套,抱着一把一看就是小号儿练习琴的破吉他,靠坐在斑驳的墙壁下;一盏忽亮忽暗的灯投下惨白的颜色,也不知道他的头发是当时就那么白,还是灯照的。总之,惨极了。施潘道提琴而立,胸中那团一心想大战一场的火一下子灭了。此时,该青年弹完一曲,周围驻足的人都有些神情恍惚,有几个人鼓起掌来;有个女孩子双手捧着脸,一副快要晕倒的样子;另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手持一瓶雪碧,意犹未尽地在墙上敲着拍子。施潘道没听着琴,也不打算听了,因为他觉得那把练习琴实在太破,用这种琴的一看就不懂琴,显然没什么干货。估计会几个万能和弦,能唱两首当时应景的所谓民谣。

  这时,这个青年抬起头看了看周围的人。他跟施潘道对了对眼神儿。他的眉骨挺高,头顶的灯给他的眼窝投下深深的影子,让人看不见他的眼神。然后他调了调琴,唱起了《花房姑娘》。施潘道刚要迈步走开,就被这几个简单温和的音节抓住了。这是另一个版本的《花房姑娘》:很慢,很轻柔,“像是在哄小孩”,但是绝不是那个“用女人一样掐着嗓子却唱着‘你说我世上最坚强’的版本”(施潘道评,笔者注)。关键是,那把看上去最多值100块钱的练习琴,在这孩子手里发出的声音,该多糟糕还多糟糕,但他用技巧和情绪完美地掩盖和弥补了这一点。他在地铁站的通道这种糟糕的环境下,能够非常微妙地控制音量的起伏。间奏里,他弹起一段炫目的solo(独奏),而扫弦伴奏却没有停,像两个人同时在弹。光是那一段solo就像是讲了一个好听的小故事!这种时候,他会皱起眉头,嘴唇微微张开,紧咬着牙齿,看着自己的手指,就像在统计它们在短短数秒中移动的距离一样。而且他竟然一下子就选中了《花房姑娘》!施潘道说,这小子选什么歌,估计不是靠眼睛看、耳朵听,而是靠鼻子闻。准是自己身上有《花房姑娘》的味儿。《花房姑娘》的味儿是什么味儿,他也说不清楚,就像我说不清楚《快要枯竭的水》是什么味儿一样。

  有关施潘道收吕连贵为徒的事,几乎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质疑过。因为显然在吉他和唱歌方面,他们的师徒关系都反了。施潘道解释道:“你们都是白痴吗?光会弹吉他有什么用!你得懂规矩,还得找个有钱赚有饭吃的地方唱歌才行。”此言不虚。他还补充道:“最关键的是,老子收留了他。”此言也不虚,吕连贵如果没遇见施潘道,当天晚上可能就会被冻死了,因为那几天他一直住在附近一所大学的教学楼里,身上也没钱了。他的身世背景,没有跟任何人详细讲过,包括施潘道和马克沁。大家只知道,有一天,他一个人拎着琴盒在火车站游荡;晚上,他在地下通道弹起琴来,想挣碗面钱。结果来了四个人,踢飞了他的琴盒。为首的一个光头问他叫什么,他说叫吕连贵。那人大笑起来,另外三个当然随声附和。光头说:“这叫什么名字,是连着跪的意思吗?跪下!”吕连贵当然不肯。这小子太傻了。要是我,当时就扔下琴飞奔而去了,可他抱着吉他往墙根儿退,这不是自寻死路吗?最后,几个人打了他一顿,拿走了他的皮夹克,把他的吉他和琴盒都砸了。拉扯中,他的虎牙撞在了铁栏杆上,断了。这个故事不知道是真是假,因为其中掺杂了很多不合逻辑的部分。这些流氓混混儿的行为听起来像是一个看了太多三流电视剧的人编出来的。后来,有人用实际行动证实了其中的一部分,但我作为忠于逻辑的法学生,依然不能相信。比方说,黑社会要他的破皮夹克干什么?更不可信的是,他的裤子口袋里剩下一张百元大钞,他用这钱买了把最便宜的练习琴。这个故事,施潘道和马克沁都信了。施潘道的理由是:你不懂热爱吉他的人的想法。马克沁的理由是:当年西客站地下通道确实有个乐器城。这都什么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