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 如 是 我 闻 四(第14/43页)

其中一条说:吴兴县吏,以善于治理钱财粮税著名。同事偶然怠慢了他,他就向上司密告同事贪污盗窃,竟然引出一桩大案。后来这个县吏咬烂自己的舌头而死。又有,无锡的张某在归安县县令裘鲁青府上做幕僚,有个奸夫杀了本夫,裘县令认为奸妇并未参与谋杀,想释放她。张某大声争辩说:“赵盾没有讨伐弑君者,就是弑君;许世子为父亲进药而没尝,就是弑父。《春秋》有追究动机之法,因此奸妇不能宽恕。”结果奸妇被处死。后来张某梦见一女子,披头散发,手持利剑,捶着胸脯到他面前说:“我本无死罪,你为什么非急着要我死不可?”说着用刀刺他。张某惊醒,觉得被刺处剧痛。自此夜夜有这样的恶梦,因为这个原因死了。

其中一条说:萧山人韩其相先生,少年时擅长写讼状,屡屡应举落第,而且没有子嗣,他已经没有进取之心了。雍正癸卯年,韩先生在公安县做幕僚,梦见神灵对他说:“你因为笔下的罪孽太多,被剥夺了官禄和子嗣。现在你治狱办案仁义宽恕,神灵将赏赐你科考功名和儿子,赶快启程回去赴试吧。”韩先生不相信,第二天晚上又做了这样的梦。当时已是七月上旬,他说赶考已来不及了。神灵说:“我能送你。”醒来后,他急忙整理行装回去。船行江中一路顺风,八月初二竟然到达了杭州,补办了手续参加乡试,考中了举人。第二年,果然又得了个儿子。汪焕曾治学严谨笃实,有古学者之风,他讲的事情不会是妄言误说。

还有,汪焕曾又在《囚关绝祀》一条中说:平湖人杨研耕在虞乡县做幕僚时,县令兼理临晋县,有桩疑案,很久未能判决。后调查核实是弟弟将哥哥殴打致死,杨研耕夜里写完文案,没来得及熄烛就上床睡着了。忽然听见床上的帐钩发出响声,帐子微微打开,他以为是风刮的。不一会儿帐钩又响,帐子被帐钩挂了起来,有一个白胡须老人跪在床前磕头。杨研耕叱喝一声,那个老人不见了,但几案上有翻动纸的声音。他急忙起身去看,翻开的正是他刚才起草的案卷。他反复详细审阅,罪状并无冤情。只是这家人四代单传,到罪犯父亲辈才生了两个儿子,现在一个死于非命,一个又论罪处死,那么这家在传到第五代时就要绝后了。杨研耕于是将判决书撕掉,将此案依然存疑搁置起来,因为存疑是最好的办法。我认为按照律令,灭绝人伦的一定要杀;以人情论,断绝子孙的也值得怜悯。生与杀都有所违背,仁与义最终难以两全。如果一定要委曲人情而变通王法,杀人者抵命,死者才能申冤。死者申了冤而使祖上绝后,这个哥哥若有知,也会不情愿。假如死者竟然愿意父亲断子绝孙,那就是没有人性了。即使不抵命也不能说是枉法,这是一种说法。有人又说,人情只是一个人的事,律条是天下之事。假使凡是家中只有兄弟二人,弟弟杀了兄长,怜悯他们家会绝后就不让抵命,那么夺产杀兄的就多了,那么律条又怎么能起到正人伦纲纪的作用呢?这未尝不是一种值得考虑的说法。看来没有皋陶那样明断的官,此案确实难判决。还是存留着等待明理的人去论定吧。

姚安公言:昔在舅氏陈公德音家,遇骤雨,自巳至午乃息,所雨皆沤麻水也。时西席一老儒方讲学,众因叩曰:“此雨究竟是何理?”老儒掉头面壁曰:“子不语怪。”

注释

西席:旧时家塾教师或幕友的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