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物观察(第6/32页)

开元时代的另一项重大突破是完善了官员的选拔任用机制。唐朝虽然实行了科举考试,但通过考试的人仅仅是获得了做官的资格,是否能真正获得一官半职还要经过另一轮选拔,即铨选。有资格参加铨选的还有另外三类人,即高级官僚的子弟、表现优秀的低级公务人员以及原任期已满等待新职务的前任官员。随着有资格做官的人越来越多,僧多粥少的情况愈发突出。

开元十八年,侍中兼吏部尚书裴光庭在此前各项改革的基础上借鉴北魏的历史经验改进选拔办法,规定中下级官员任满后不论政绩如何必须立即停职,间隔数年后方能再参加选拔;如无犯罪等重大问题,一律向上升迁,并根据此前的考课结果决定升迁幅度。这个名为“徇资格”的铨选制度在不增加职位数量的情况下使得国家机器在事实上迅速“扩容”,从而把更多的官员预备队稳定在体制内。此外,国家还根据需要创设一些特种考试科目,为那些不甘心论资排辈的才能优异者提供了快速上升的绿色通道。唐玄宗还命令中央官员与地方官员交流任职,从而锻炼他们更为全面的政治能力,并对俸禄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开元以前,各级政府都有一笔名为“公廨本钱”的款项,政府以之为本金发放高利贷,以利息支付官员俸禄。唐玄宗下令将官员俸禄改从国家税收划拨,使得整个官僚体系的运行更加合理化。

如果说以上的变化都发生于具体领域,那么一项涉及政府运行方式的根本变革则产生了更为深远的影响。“分职设官”是中国古老的政治传统,每一项具体的事务都由专门的行政部门负责,国人熟悉的“六部”制度就是如此。官员进入了某一岗位,他的职权边界是具体而明晰的,在此之外的事务不需他负责。此种制度可以说做到了“人人有事干”,但却无法保证“事事有人干”。制度规定的事务处理体系必须保持稳定,但社会和政治形势千变万化,很多新出现的行政事务往往不能迅速找到一个对应的职责部门,必须由多部门共同负责。一旦多个平行部门介入,配合就成为问题,难免出现推诿扯皮、职责不清的状况,效率很难得到保证。

唐玄宗是一个务求实效的君主,他不能容忍官僚体系因自身结构的制约而影响效率,一种名为“使职差遣”的制度被推广开来。为了完成一项确定的任务,皇帝指定一名官员作为自己的代表全权处置,于是一大批名为“××使”的官员由此成为王朝统治中举足轻重的力量。这类官员称为“使职”,他们官阶可能很低,原本负责的事务可能与临时承担的任务没有任何关系;一旦“使”字加身,立即具有凌驾于体制之上的巨大权力,所有与之相关的官员都要服从他的调遣,这使得办事效率空前提高。最重要的“使职”集中在经济与军事事务方面,唐玄宗正是依靠这个制度完成了诸如“括户”与建立“节级转运”之类的非常规任务,而驻守边境的“节度使”则能更有效地调动各种战略资源,由此取得边境战争的一系列胜利。

“使职”本来是临时性的,任务完成即行解职,后来逐渐固定化,并成为官僚机构的主体,甚至连宰相也使职化了。唐初规定,宰相由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长官集体担任,但至玄宗时代,三省长官未经过皇帝特别授权已不能行使实际的宰相职能,而获得授权者则可能是一些级别较低的官员。“使职差遣”标志着中国古代行政体系的编制原则从以职能分工为中心走向以事务统筹为中心的新时代,这一点基本上为以后的宋代完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