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先秦理性精神(第2/7页)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荀子·乐论》)。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乐记·乐本》)

郭沫若说,“中国旧时的所谓‘乐’,它的内容包含得很广。音乐、诗歌、舞蹈,本是三位一体可不用说,绘画、服饰、建筑等造型美术也被包含着,甚至于连仪仗、田猎、肴馔等都可以涵盖。所谓乐者,乐也。凡是使人快乐,使人的感曾可以得到享受的东西,都可以广泛地称之为乐,但它以音乐为其代表,是毫无问题的。”(《十批判书·公孙尼子与其音乐理论》)可见《乐记》所总结提出的便不只是音乐理论而已,而是以音乐为代表关于整个艺术领域的美学思想,把音乐以及各种艺术与官能(“目欲綦色,耳綦恭声,口欲綦味……”)和情感(“乐从中出”;“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紧相联系,认为“乐近于仁,义近于理”,“乐统同,礼辨异”,清楚指明了艺术——审美不同于理知制度等外在规范的内在情感特性,但这种情感感染和陶冶又是与现实社会生活和政治状态紧相关联的,“其善民心,其移风易俗易”。

正因为重视的不是认识模拟,而是情感感受,于是,与中国哲学思想相一致,中国美学的着眼点更多不是对象、实体,而是功能、关系、韵律。从“阴阳”(以及后代的有无、形神、虚实…)“和同”到气势、韵味,中国古典美学的范畴、规律和原则大都是功能性的。它们作为矛盾结构,强调得更多的是对立面之间的渗透与协调,而不是对立面的排斥与冲突。作为反映,强调得更多是内在生命意兴的表达而不在模拟的忠实,再现的可信。作为效果,强调得更多的是情理结合、情感中潜藏着智慧以得到现实人生的和谐和满足,而不是非理性的迷狂或超世间的信念。作为形象,强调得更多的是情感性的优美(“阴柔”)和壮美(“阳刚”),而不是宿命的恐俱或悲剧性的崇高……。所有这些中国古典美学的“中和”原则和艺术特征,都无不可以追溯到先秦理性精神。

理性精神是先秦各派的共同倾向。名家搞逻辑,法家倡刑名,都表现出这一点。其中,与美学——艺术领域关系更大和影响深远的,除儒学外,要推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老庄作为儒家的补充和对立面,相反相成地在塑造中国人的世界观、人生观、文化心理结构和艺术理想、审美兴趣上,与儒家一道,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还要从孔子开始。孔子世界观中的怀疑论因素(“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等等),一方面终于发展为荀子的乐观进取的无神论(“制天命而用之”),另方面则演化为庄周的泛神论。孔子对氏族成员个体人格的尊重(“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一方面发展为孟子的伟大人格理想(“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另方面也演化为庄子的遗世绝俗的独立人格理想(“仿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表面看来,儒,道是离异而对立的,一个入世,一个出世,一个乐观进取,一个消极退避;但实际上它们刚好相互补充而协调。不但“兼济天下”与“独善其身”经常是后世士夫的互补人生路途,而且悲歌慷慨与愤世嫉俗,“身在江湖”而“心存魏阙”…,也成为中国历代知识分子的常规心理以及其艺术意念。但是,儒、道离异而对立的。如果说荀子强调的是“性无伪则不能自美”;那么庄子强调的却是“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前者强调艺术的人工制作和外在功利,后者突出的是自然,即美和艺术的独立。如果前者由于以其狭隘实用的功利框架,经常造成对艺术和审美的束缚、损害和破坏;那末,后者则恰恰给予这种框架和束缚以强有力的冲击,解脱和否定。浪漫不羁的形象想象,热烈浪漫的情感抒发,独特个性的迫求表达…,它们从内容到形式不断给中国艺术发展提供新鲜的动力。庄子尽管避弃现世,却并不否定生命,而毋宁对自然生命抱着珍贵爱惜的态度,这就根本不同佛家的涅盘,使他的泛神论的哲学思想和对待人生的审美态度充满了感情的光挥,恰恰可以补充、加深儒家而与儒家一致。所以说,老庄道家是孔学儒家的对立的补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