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先秦理性精神(第5/7页)

关于“赋”,受到人们的注意和争论较少。它指的是白描式的记事、状物、抒情、表意,特别是指前者。如果说,《诗经·国风》从远古记事、表意的宗教性的混沌复合体中分化出来,成为抒情性的艺术,以“比兴”为其创作方法和原则的话;那末先秦散文则在某种特定意义上,也可以说作为体现“赋”的原则,使自己从这个复合体中分化解放出来,而成为说理的工具。但是,这些说理文字之中却居然有一部分能构成为文学作品,又仍然是上述情感规律在起作用的原故。正是后者,使虽然缺乏足够的形象性的中国古代散文,由于具有所谓“气势”、“飘逸”等等审美素质,而成为后人长久欣赏、诵读和模仿的范本。当然,有些片断是有形象性的,例如《论语》、《孟子》、《庄子》中的某些场景、故事和寓言,《左传》中的某些战争记述。但是,像孟、庄以至荀、韩以及《左传》,它们之所以成为文学范本,却大抵并不在其形象性。相反,是他们说理论证的风格气势,如孟文的浩荡,庄文的奇诡,荀文的谨严,韩文的峻峭……,才更是使其成为审美对象的原因。而所谓“浩荡”、“奇诡”、“谨严”、“峻峭”云云者,不都是在造词遣句的文字安排中,或包含或传达出某种特定的情感、风貌或品格吗?在这里,仍然是情感性比形象性更使它们具有审美—艺术性能之所在。这也是中国艺术和文学(包括诗与散文)作品显示得相当突出的民族特征之一。这与上节所说中国《乐记》不同于欧洲《诗学》在美学理论上的差异是完全合拍一致的。总之,在散文文学中,也仍然需要情感与理解、想象多种因素和心理功能的统一交溶。只是与诗比起来,其理解因素更为突出罢了。

梁惠王曰,寡人愿安承教。孟子对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曰,无以异也。曰,以刃与政,有以异乎,曰,无以异也。曰,胞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人且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梁惠王上》)
北溟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庄子·逍遥游》)

这里都是在说理,说的或是政治之理(孟),或是哲学之理(庄)。但是,孟文以相当整齐的排比句法为形式,极力增强它的逻辑推理中的情感色彩和情感力量,从而使其说理具有一种不可阻挡的“气势”。庄文以奇特夸张的想象为主线,以散而整的句法为形式,使逻辑议论溶解在具体形象中而使其说理具有一种高举远慕式的“飘逸”。它们不都正是情感、理解、想象诸因素的不同比例的配合或结合么,不正是由于充满了丰富饱满的情感和想象;而使其说理、辩论的文字终于成为散文文学的吗?它们与前述中国诗歌的民族美学特征不又仍是一脉相通的吗?

(三)建筑艺术

如同诗文中的情感因素一样,前面几章已说,在造型艺术部类,线的因素体现着中国民族的审美特征。线的艺术又恰好是与情感有关的。正如音乐一样,它的重点也是在时间过程中展开。又如本章前节所说,这种情感抒发大都在理性的渗透、制约和控制下,表现出一种情感中的理性的美。所有这些特征也在一定程度和意义上出现在以抽象的线条、体积为审美对象的建筑艺术中,同样展现出中国民族在审美上的某些基本特色。

从新石器时代的半坡遗址等处来看,方形或长方形的土木建筑体制便已开始,它终于成为中国后世主要建筑形式。在《诗经》等古代文献中,有“如翚斯飞”、“作庙翼翼”之类的描写,可见当时建筑已颇具规模,并且具有审美功能。从“翼翼”、“斯飞”来看,大概已有舒展如翼,四宇飞张的艺术效果。但是,对建筑的审美要求达到真正高峰,则要到春秋战国时期。这时随着社会进入新阶段,一股所谓“美轮美奂”的建筑热潮盛极一时地漫延开来。不只是为避风雨而且追求使人赞叹的华美,日益成为新兴奴隶主贵族们的一种重要需要和兴趣所在。《左传》《国语》中便有好些记载,例如“美哉室,其谁有此乎”,(《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台美乎”。(《国语·晋语》)《墨子·非乐》说吴王夫差筑姑苏之台十年不成,《左传·庄公三十一年》有春夏秋三季筑台的记述,《国语·齐语》有齐襄公筑台的记述,如此等等。这股建筑热潮大概到秦始皇并吞六国后大修阿房宫而达到最髙点。据文献记载,二千余年前的秦代宫殿建筑是相当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