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在最后的边疆之外美国的新政(第10/19页)

当时以及后来对斯科普斯审判案的刻画[1960年有一部名为《向上帝挑战》(Inherit the Wind)的电影大致根据这个事件改编,由斯潘塞·屈赛和吉恩·凯利领衔主演]倾向于将这起事件描绘成一出滑稽的闹剧,如果说没有让不少人彻底陷入尴尬的话,充其量也只是娱乐了大众。事实上,在后来1926年的斯托克斯诉州政府案中,法庭自己甚至称斯科普斯审判案为“这起怪诞的案件”。由于反进化论的冲动在美国一些地区至今仍是一股强大的力量,这可能还不仅仅是一起怪诞的案件。斯科普斯审判案当然是一种时代的产物,在其所处的时代里,传统的力量与现代世俗的力量相冲撞。从某些方面看,这是一种上帝与科学之间的信仰冲突,但同时,它也是一种恐惧的产物:惧怕犯罪,惧怕移民,惧怕城市,惧怕任何无节制的纵欲,尤其是惧怕挑战和改变。田纳西州的一个小镇会感觉到自己不仅与主流文化步调不一致,而且还遭到主流文化的威胁,这种现象透露出这个国家所面临的压力以及持续存在的城乡分歧。

没有从收音机里收听田纳西州代顿镇上的事件时,美国城市居民,尤其是纽约人拥有大量的娱乐活动,可以将他们的注意力从小镇的审判案,也从他们自己的生活中分散开来。兴旺的20年代其实就是,也一直都是一幅沿海地带的图景。人们在刻画爵士乐时代的时候倾向于选择纽约或者加利福尼亚作为表现场所,除了偶尔选择芝加哥之外,不会再选择其他城市。也许真的可以说,没有其他城市会比纽约更能代表20年代乐观的一面。面对更广阔的世界,纽约一直以来都是既提供了一个避风港,又提供了一个入口。例如,纽约的哈莱姆黑人住宅区几十年来一直在收容移民家庭,从最开始以爱尔兰人移民为主,到后来以犹太人为主,到了20年代则成为非裔美国人社区所在地,并且见证了所谓的“哈莱姆文艺复兴”文化浪潮。当然,非裔美国人文化并不是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但纽约的确是一面棱镜,将非裔美国人在音乐、文学和政治各方面的光线深深映入当时以白人文化为主的主流文化中。当时许多主要的黑人学者和作家,包括《疲惫的黑人伤感歌》(The Weary Blues,1926年)的作者、爵士诗人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和人类学家、作家佐拉·尼尔·赫斯顿(Zora Neale Hurston)等,都是从哈莱姆走向了全国的读者。

所有这些活动的音乐伴奏,不管是在纽约的俱乐部里,还是在全国其他各地的俱乐部和非法经营的酒吧里,还是在越来越无所不在的收音机里,都是各种爵士乐的组合。爵士乐被普遍认为是北方城市里的南方之音,是这个时期美国的典范隐喻,它强调个人的发声,追求即兴的结构,又有舞曲的能量。乔治·格什温(George Gershwin)著名的《蓝色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1924年)也体现了爵士乐对主流“古典”作曲的影响。爵士乐也许最开始是非裔美国人的音乐,但后来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美国音乐表达形式。不过,爵士乐还只是爵士乐时代的一个元素,为新的现代性提供了配乐,而为后代记录下这个时代影像的则是好莱坞。从由第一位也是最出名的“年轻女郎”克拉拉·鲍(Clara Bow)主演的默片《懵懂年代》(The Plastic Age,1925年)到由阿尔·乔尔森(Al Jolson)主演的第一部全片充满“对白”的电影《爵士歌手》(The Jazz Singer,1927年),美国已经建立起一个正在扩张的电影产业,既娱乐了当时的观众,又告诉了——虽然并不一定准确——未来的观众,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充满了“疯狂旋转”(1924年一部电影的名字)。

20年代初大概有5000万美国人(约为人口的一半)会定期观看电影,到了20年代末已超过8000万,印刷资本主义转变成了大众娱乐。美国的“想象共同体”已经有了充分的发展,但好莱坞引起的是什么类型的想象是有争议的。当时的电影行业和现在一样,喜欢刻画年轻漂亮的形象,因而美国传达给自己也传达给世界的,是一个充满青春活力、能源和经济过剩的国家形象。不过也有不少美国人同意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在《美丽与毁灭》(The Beautiful and Damned,1922年)中对爵士乐时代的人物描述。他们对好莱坞尤其充满了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