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肆 第十章 约和马关(第5/7页)

留下一个呆呆的记者站在那里喃喃自语:“其实我就是想问你明治维新以来你们全家幸福不幸福……”

总之,声名狼藉。

我觉得这其实是一个能让所有打着爱国旗号行破坏之实的极端粪青引以为戒的上好教材——你所做的一切,不仅会给国家带来或大或小的危害,对自己本身而言,也是一种糟践。

不过,尽管日本各界都纷纷表示了最真挚的歉意和慰问,但李鸿章对此并不买账,他告诉前来探病的日本人,自己想用这次受伤来换取什么,你们的首相是知道的。

伊藤博文当然知道,其实在李鸿章遇刺之后没几天,日本方面就立即宣布无条件休战,同时开始主动和清方洽谈,商量议和事宜。

也就是第二路方案了。

28日,外相陆奥宗光拜访了尚且还在病榻上绑着一脸绷带的李鸿章,打过招呼看看没啥大事后便开门见山,表示自己是奉了天皇的旨意前来探病的,同时天皇也说了,鉴于此前发生了这样那样的不幸,为了表示我们大日本帝国赔罪的诚意,所以准备跟阁下重新讨论一下停战事宜,您看您什么时候方便?

李鸿章指了指自己的脸,说你觉得老夫能方便得了吗?

陆奥宗光有点尴尬,但还是硬着头皮称自己这次是真心诚意想来谈和平的,还请中堂阁下不要太计较之前的一些误会。

李鸿章点了点头:“只是老夫目前确实有伤在身,不便于参加谈判。”

陆奥宗光连忙表示我们已经考虑到这点了,所以这次来不是请您去正式谈判,而是罗列了一些过渡期的休战条款,让您过目一下,如果可行,那就在您养伤期间先按条款上的办,等正式开始谈了,再换成新的说法。

“那就让李经方去吧。”李鸿章说道,“让他把条款拿到这里来给老夫过目吧。”

陆奥宗光没有反对。

其实那所谓的过渡条款,早在27日半夜里就拟完了,所以李经方当天就带给了李鸿章,总共有六条:

一、日本政府承诺,日清两国之间除正在交战的澎湖海域外,其余一律停止作战;

二、同时,在休战期间,两国政府各自停止一切增兵增援的事宜,但允许并非作战目的的撤军行为;

三、日清两国军队各自划出边界线和缓冲地带,既定后,不得踏入进出;

四、海面上则仍属交战状态,日清任何一方若是发现对方有运输兵员或是战需品的情况,则予以捕获;

五、本条约一经双方签字调印,则立即生效,即可休战;

六、本条约有效期至明治二十八年(1895)四月十六日,在此期间若双方没有谈出新结果,则从条约到期日开始继续进入交战状态;

虽说明面上说的仍是休战,但条件比起之前的要宽容了许多,几乎称得上是无条件休战了,而且谁都明白,这仗其实是不可能再打起来了,大清打不过,日本则是没脸继续打下去,他要真敢不要脸,那西洋列强也不会答应。

插一句,条约里所谓正在交战的澎湖海域指的是当年3月下旬,日本组建了南方舰队入侵台湾以及澎湖列岛一事,虽说当地清军的战斗力很弱,但日方的进展却并不顺利,主要是日军水土不服,一登陆就爆发了霍乱,总计6000人的部队里将近三分之一被感染,死亡者上千,所以一时间进退不能,一直处于“作战”状态。

对于上述六条,李鸿章除了稍微修改了几个通假字错别字外,没有表示其他任何异议。

双方再度回到谈判桌前是当年的4月。

和之前一样,日本同样早早准备好了条约细则,直接递给了李鸿章。

这次是和平条约,大致内容如下:

总则:大日本帝国皇帝陛下和大清帝国皇帝陛下为了两国能够重新恢复和平幸福,故特此委派全权大臣,签订和平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