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庄子及道家中之庄学(第10/10页)

盖吾人若不能“以死生为一条,以可不可为一贯”,则在人间世,无论如何巧于趋避,终不能完全“免乎累”。所谓“万物之情,人伦之传,合则离,成则毁,廉则挫,尊则议,有为则亏, 贤则谋,不肖则欺,胡可得而必乎哉?”无论材与不材,皆不能必其只受福而不受祸也。若至人则“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不以利害为利害,乃利害所不能伤而真能“免乎累”者也。此“乘道德而浮游”之人所以能“物物而不物于物”也。“物物而不物于物”者,即对于一切皆为主动而不为被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