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荀子及儒家中之荀学(第11/11页)

“非而谒楹”及“有牛马非马”,皆《墨经》中所说。前者未详其义。牛马非马,谓“牛马”之名,包括牛与马,故谓为非牛非马可。此条上文已详。荀子以为牛马之中有马,今曰牛马非马,是以名乱实也。试察原来之名约,是否以马为马。如以马为马,则为此说者之错误可知矣。

上文就《墨经》说此牛马非马之一条,指出公孙龙与《墨经》之观点根本不同。《墨经》谓就一方面说,牛马非牛;就一方面说,牛马非牛亦未可。其说比公孙龙白马非马之说,已较为近于常识。荀子驳此三科之说,更纯就常识立论。

荀子对待此等彼所认为误谬之学说,更拟有极直截了当之办法。《正名篇》续云:

凡邪说辟言之离正道而擅作者,无不类于三惑者矣。故明君知其分而不与辨也。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故明君临之以势,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论,禁之以刑。故其民之化道也如神,辨说(原作势,据卢校改)恶用矣哉?今圣王没,天下乱,奸言起,君子无势以临之,无刑以禁之,故辨说也。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辨。故期命辨说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业之始也。”(《荀子》卷十六页八至九)

“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故谓事之所以然。此言即孔子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之意也。李斯为荀子弟子,观荀子此言,可知秦皇、李斯统一思想之政策之理论的根据矣。


[1] 荀子哲学中,亦有功利主义,故其驳墨子亦多就功利主义立论,观《富国篇》及《礼论篇》中驳墨子之言可见。此亦孟、荀异点之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