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悲愤中挣扎(第7/18页)

台湾地区两个最高的军政长官被拿下后,当地的军民愤愤不平,自发组织起来前往怡良的官署为两个人进行申辩。然而这种行为并没有得到怡良的重视,反而遭到这位钦差大臣的训斥。这个案子过去七年后,当时的著名学者夏燮在《中西纪事》中评论说:

台湾之狱,外者耆相主之,内者穆相主之,怡制使之查办此案,竟以“莫须有”三字定谳,固由忮功,亦奉政府枋臣指授也。

总结起来一句话,那就是达洪阿和姚莹并没有办错事,而是站错了队。因为两个人都不是求和派的人,而是主张抗英的代表。

达洪阿曾经向朝廷上书陈述英军的入侵未必能够持久,朝廷应该抗战到底,只要坚持住,最终一定能够取得胜利。姚莹甚至在《南京条约》签订后不久,在《再复怡制军言夷事书》中,更加直言不讳地反对与英国人议和。

窃闻逆夷北上,复纷扰江南……复有在地奸民,为其区划,镇江之失,江宁之困,无怪其然。闻当事诸公,有暂时羁縻,请圣明速决大计之奏。虽云急迫万分,何遂至是?又闻广东有言:英夷国已空虚,群夷不服所为,颇多兴怨,似有内溃之形,乃转掠商艘,以助其势,外益夸张,内实急迫。米利坚亦谓天朝不可堕其术中,此言似又与职道前月所陈,不无吻合。若我但严守口岸,不与海上争锋,内查奸民诛之,不事姑息,再持数月,夷将自溃,不审朝内诸公如何赞襄纶綍,翘首天南,疢如疾首矣。

暂且不论姚莹所说的英国人“似有内溃之形”的说法是否准确,他的这篇奏文激昂慷慨,很能振奋人心,但言语间也对求和派有所指责,一定会遭到穆彰阿、耆英等人的嫉恨。因此台湾案件并不是突发的,表面看起来是俘虏事件所引发的外交问题,但事实上也有耆英借助英国人的说辞,公报私仇,故意整达洪阿和姚莹的意思。

达洪阿和姚莹被押解进京,其前途命运就在皇帝的一念之间。从道光皇帝的反应来看,他是不打算将二人治罪的,当然这并非因为道光皇帝完全是秉公办事,而是在他的心中,对涉及英国人的事务,有一种本能的抵触情绪。

道光皇帝在回复耆英的有关台湾战俘问题的奏折时,明确指出战争中所发生的事情,双方不应该再加以议论。换句话说,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英国人肯定不会按照大清的要求将战争中指挥占领大清领土的英军将领全都免职,同样,大清在战争中阵亡的将士也有很多,难道都要在事后要求赔偿吗?

如果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去看道光皇帝的这个态度,其中包含有诡辩的成分,是以一种让对方感觉如鲠在喉的方式,驳斥了璞鼎查的无理要求,甚至也变相地批评了求和派官员无原则的迁就。问题的关键是,道光皇帝虽然内心悲愤,但是作为最高决策者,必须着眼大局:中英双方刚刚达成和议,他至少不能破坏这种局面,因此他对达洪阿和姚莹给予了很轻微的处罚,也算是有了一种维护中英之间“和谐”局面的姿态。

之后没过多久,在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1843年12月16日),达洪阿和姚莹就被重新起用,道光皇帝甚至任命达洪阿为哈密办事大臣,等于是委以重任。

后来咸丰皇帝即位,对台湾案件给予了彻底平反,将穆彰阿贬黜,并下诏向全国表彰达洪阿和姚莹在台湾地区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英勇表现。

台湾案件虽然是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所发生的一段外交插曲,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道光皇帝内心的悲愤,明明是英国人无理取闹,却还要象征性地处罚根本就不应该处罚的人。事实上,道光皇帝的这种悲愤,在他之后剩下的皇帝生涯中一直存在,而且在一个又一个涉及英国人的事务中,总是能够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