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斯茅斯疑云184(第6/35页)

据她说,这个邪教叫“大衮密约教”。一个世纪前的一段时间里,印斯茅斯的渔业似乎在逐渐枯竭,这个邪教肯定是在那个时候从东方传过来的。后来,印斯茅斯突然间鱼又多了起来而且长盛不衰,所以普通老百姓笃信这个邪教也是很自然的事。没多久,这个邪教就发展成影响最大的教派,完全取代了共济会200,占领了新教堂山上的共济会堂总部。

对虔诚的蒂尔顿小姐来说,所有这一切足以构成她对这座荒凉而又破败的古镇惟恐避之不及的绝佳理由,但在我眼里,印斯茅斯恰恰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诱惑感。除了建筑与历史让我充满期待外,我还对人文方面的东西怀有强烈的兴趣。虽然夜已深,但我待在基督青年会的小房间里几乎无法入睡。

第二天早上十点不到,我便拎着一只小行李箱,来到了位于老市场广场的哈蒙德便利店门前,等开往印斯茅斯的巴士。就在巴士快要到的时候,我注意到大街上的行人要么是赶往其他地方去的,要么就是朝着广场对面的“理想午餐馆”走去。显然,售票员没有夸大当地人对印斯茅斯及其居民的厌恶情绪。不一会儿,一辆破烂不堪、污迹斑斑的灰色小巴士叮叮哐哐地沿着斯台特街开了过来。汽车掉了个头,在我身边的马路边停了下来。我马上意识到这就是我要等的车,而我的猜想很快就得到了证实,汽车前挡风玻璃上贴着字迹略显模糊的标识牌:“阿卡姆——印斯茅斯——纽伯里波特”。

车上只有三名乘客——皮肤黝黑、蓬头垢面、面色阴沉,不过看上去倒是挺年轻的——车停下来后,他们慢慢悠悠地下了车,一声不响、鬼鬼祟祟地沿着斯台特街走去。司机也下了车,我看着他走进便利店去买东西。我在想,这肯定就是售票员提到的那个乔·萨金特,但没等我仔细看,一股难以名状的厌恶感便油然而生。这时,我突然意识到,当地人应该是压根儿不想搭乘这个人开的车,或者尽可能躲开这个人和他的族群生活的地方。

等司机走出商店,我才开始仔细观察他,想找出给我留下不好印象的缘由。他身材瘦弱,有点驼背,身高差不多有6英尺,穿着一件破旧不堪的蓝色便服,戴着一顶破旧的高尔夫球帽,年纪在35岁上下。但如果不仔细看他那张无精打采、面无表情的脸,单看他脖子两边古怪而又深陷的皱折,你会觉得他的年纪远不止这么大。他的头很窄,鼻子扁平,额头和下巴向后收缩,一双肿胀而又水汪汪的蓝眼睛好像永远不会眨一眨,一双耳朵也好像发育不全似的。他的嘴唇又厚又长,脸上毛孔粗大,脸色灰暗,卷曲的黄胡须稀疏散乱地分布在脸上,脸上的皮肤也很怪,就好像因得了某种皮肤病,皮肤一块块剥落了一样。他的手很大,因青筋毕露而呈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青灰色。手指短得跟手掌根本不成比例,而且总是伸不开似的。他朝巴士走去时,我注意到,他走起路来总是摇摇晃晃,样子特别奇怪,而且脚也不是一般的大。我越是观察他的那双脚,我就越纳闷,他怎么才能买到合适的鞋子呢。

这个人身上散发出的某种油腻味更让我厌恶。很显然,他喜欢在渔船码头工作或溜达,所以身上才带有这种地方特有的强烈气味。至于他血液里流淌着什么样的外国血统,我根本猜不出。他异样的形容肯定不像亚洲人、波利尼西亚人、黎凡特人,或是黑人,不过,人们为什么会觉得他有外国血统,我倒是能看出端倪。我觉得,与其说他有外国血统,不如说更像生物学上所说的退化。

当我发现车上根本没有其他乘客时,心里一阵难过。不知怎么搞的,我不喜欢独自一个人乘他的车。但随着发车时间的临近,我还是克服了心里的不安,跟着司机上了车,递给他一美元的纸币,然后轻轻说了声“印斯茅斯”。他一言不发,好奇地看了看我,找给我四十美分。我在离他很远的地方找了个座位坐下来,不过,因为想看看沿途的海景,所以还是和他坐在汽车的同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