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概念和定义(第10/10页)

任人唯贤的选拔制曾经是古典共和的理念,它认为应该由最有德性、最优秀的人来担任城邦的精英领导者,为人们设计和规范好的生活。那时的精英是由其他精英认可和挑选出来的,因此,古典共和只能是贵族寡头的政体,从理论上说,它的领导者都是以共同体利益为首要考量的优秀人士。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描绘的,他们只拥有很少私人财产,在选拔下属或后继者时,对具有相似才能者也能一视同仁,毫无私心地从公正的考试和竞争中选出最佳人选,一步一步地将他们培养成政治栋梁。但是,这样的政治理想从来没有真的实现过。因此,现代民主共和摒弃了这种理念,而是认为,与其撞大运似地期待选拔出现奇迹,还不如依靠切实可行的民选制度来挑选虽不算英明但也还不坏的领导者。

为了定义或说明一个概念,经常需要将它与另一个(或一些)相似但又不同的概念做比较,这两个概念分别是指两个不同的事物,概念的比较也就是把这两个事物放在一起,更清楚地弄明白它们各自的特点。例如,选举有不同的形式,现代代议民主的“票选”,既不同于其他现代制度中的“提拔”“安排”“任命”,也不同于古代民主制所用的“抽签”式选举(sortition)。在雅典城邦里,挑选决策者(领导人)或者任命官员主要就是采取这样的办法,一直到今天,在以普通法为基础的司法制度中,挑选陪审员也还是运用这个办法。

有的时候,运用特殊概念的说理看上去是比较,但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比较。例如,任命或提拔官员的时候,除了有“任人唯亲”(cronyism)和“任人唯贤”(meritocracy)的区别(它们可以形成对应的比较),还有“选择”(selection)和“逆向选择”(negative selection)的区分。逆向选择是一种特殊的选择,将它与一般选择相对照,其实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比较,而是一个前面说过的“定义主张”说理结构。它包含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设立标准(应该选出基于某种共识的优秀人才),第二个部分是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以个人意志、利益主导的选择,认识到它消极“逆向”的性质。

这样的对照是为了看出这种选择的特殊性,而不是真的在两个对等事物之间进行比较。将“逆向选择”与某种标准的选择对照,不仅可以看到它作为一种选拔制度的特征,还可以看到它与特定政治制度的关系。例如,美国总统挑选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选,但必须经过国会批准才能生效。这种顾及共识的选择是与民主制度相一致的。相反,个人说了算的选择往往发生在专制制度里,它也往往会成为“逆向选择”。逆向选择发生在严格的上下级关系中,上级为了维护其绝对权威和权力,不仅要挑选自己信得过的人,还要挑选不会对自己有取代威胁的人,因此一定不会选择比自己强的人来当下属,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武大郎开店”。这样的选择者也会说自己是“任人唯贤”,但这个“贤”的标准是他自己定的,与民主制度中基于群体共识的贤是不同的。在逆向选择的制度里,有什么样的上司就会有什么样的下属,下属对再下属的挑选也是一样的逆向选择。因此,这样的挑选体制便会产生一代不如一代的领导人。在特别强势的领导人死去时,接替他的就一定是在权威和能力上远不如他的继承者。“文革”结束的时候就是这样,当时那些被迅速“提拔”起来的国家领导人(如王洪文、陈永贵、吴桂贤等等),就其治国才能而言,实在无法证明中国选拔制胜于西方选举领导人的模式。

说理中是否有真正有效的比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概念是否准确,在进行比较前应该仔细检查比较所涉及的概念之间在逻辑上是否有对等的关系。在说理教学中,确定这种关系一般是用简便的“亚里士多德定义”(Aristotelian definition)来进行的。词典里的定义往往就是亚里士多德定义,学生们翻开词典就能看到很多例子,是一种相对容易学习的定义法。这种定义法是将一个概念放置到一个上一层较大的概念范畴中,然后指出它与同一概念范畴中其他概念不同的特点。例如,正方形是四边形,它的四个边长都相等的,四个角都为90度。四边形是正方形的上一层较大的概念范畴,在这个范畴中还有长方形、梯形、不规则四边形。正方形的特征是在与它们的对等概念比较中产生的。前面例子中的“票选”和“提拔”(或安插、任命)也都是用这个办法来确定为是“选拔”范畴的下一层概念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定义法对概念的检查是有效的,对于一般学生来说,也是比较容易掌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