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第10/12页)

“我说,安静点儿好吗?”有人发话了。是说给她听的。难道她还在唠叨自己的观感?太没教养了!或许她该起身悄悄溜出剧院,回去卧床休息才对。

正站在悬崖峭壁的边缘,救救我吧!娜塔莉娅·彼得罗夫娜喊道。观众的心情跟随她起伏跌宕。

这会儿凯特闭紧嘴巴,不让自己再发出一个声音,心想:她疯了。癫了。失常了。她变疯了,别管她。更有甚者,是在别人的推波助澜之下才变疯的。应该把她关起来。而我们却坐在这里看她。我们应该往他们身上扔烂水果才对。朝我们自己。是的,没错,如果她手上有一两个苹果或香蕉,最好是坏了的——不过,看在上帝的分上,别提吃的东西。也别往台上瞧,最好不要。

她瞅了瞅周围的人们,意识到自己只是斜眼瞧了瞧,神情高傲,咄咄逼人,似乎对方肯定会低声回敬她:“看什么看!”但是他们,这些清一色的游客,就和一周前的自己毫无两样,穿着精美的衣服,肌肉结实,举止文雅,脸部、头发都经过精心修饰——上帝啊,瞧瞧她身边的这些脑袋,在有些地方,花在这脑袋上的钱,就可以养活一家靠五十便士活一周的人。有些脑袋能够让十几个家庭生活好几个月。她的这个想法非常荒唐,因为两百多年前,人们就在思考这个问题。法国革命。两千年前。基督教。很可能比那还要早好几千年,只要你算得清。几千年来,人们只要看到昂贵的头发,就会想这样的头发能买多少食物,多少衣服,显然这种想法毫无用处,那干吗费神去想呢?问题是,这种想法会自行出现,管它有用没用。她身边的妇人是个又老又胖的家伙,一头白发经过精心打理,蓬松又拳曲,掩盖着闪亮的粉红脑壳。她身上的珠宝和裘皮,能让数百个家庭活好多好多年。所以这样的想法,也许永远不会终止。可是,这一幕是多么壮观:满剧院的人,更恰当地说,是满剧院的动物,齐刷刷地望着同一方向,注视着另外一群站在高台上身穿戏服的动物,这些动物一律披着布料和毛皮制作的衣服,戴着宝石,脸蛋和爪子全都上了彩。他们全都刚刚将某一动物吞入腹中。夜晚虽然温暖,但是举目望去,处处可见各色毛皮,全部来自那些田野里林子间栖息、玩乐、交配的动物。每一双裹脚之物的原料,都是扒了动物身上的皮。至于听众们的毛发呢——是啊,又扯到这个话题上了,可是不说不行啊——最惨不忍睹:鬈发盘发长发假发,缠卷烫直拉长剪短经过各种处理;五颜六色的染发,抹了香上了油抛了光。一屋子的动物,狗呀猫呀狼呀狐呀,全都坐在各自的后腿上,系着各色丝带,抚摸着身上的毛……这样的想法就更不管用了。以前,是有一个漫画家,把人画成动物,可他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他什么目的都没达到,年复一年,一切全都是老样子。

娜塔莉娅·彼得罗夫娜正娇滴滴地说:哎呀,要是你不喜欢‘病态’这个词儿,我可要说你我都老,都成了老骨头。

噢,看在上帝的分上,凯特心想——糟糕,这话又脱口而出了,后面有个女子,隔着几个座位,身子朝前一探,狠狠地白了她一眼。那女子像猫一样,像只老波斯猫,肥胖慵懒……够了,快打住,既然没法子好好听戏,就该把注意力从舞台上彻底转移——的确,为什么只有她看得出呢,难道大伙儿都没发现,他们看的都是疯子的所为?嘲弄什么来着。说真的,他们都应该捧腹大笑,笑得东倒西歪才对,不该面对这些滑稽、荒唐、无谓的问题还正襟危坐,觉得句句在理,字字动情。

不幸的女人啊,一辈子第一次真正尝到爱情的滋味!

不一会儿,大家走出剧院,推着挤着抢着去拿东西喝,凯特走到卫生间,在镜中看见一只猴子正盯着她看,对此她一点儿都不诧异。卫生间的服务生是只又老又胖的猪,进来洗手或小解的女子不是猫就是狗。有一只漂亮的小狐狸,鼻子尖尖的,目光炯炯。大家返回里面,重新别扭地坐回原位。凯特发觉,他们又都变成她前几分钟想象的模样:她待在一间挤满动物的屋子里,动物们的衣服一件比一件滑稽。莫非那个老艺术家看待人类的眼光就是这样的?莫非那并不是他的臆想,而是他一直待在她此刻身处的情景之中?莫非以前在商店里为他服务的都是猪是猴,吓得他逃之夭夭的是狼,所以当他看着镜子的时候,希望有朝一日,会有一张人脸出现,消除悬挂于他眼前的动物面具,不论何时,他怎样蹑手蹑脚地走到镜前,都想给自己一个惊喜,希望拂晓的晨曦,睡梦中的乍醒,蓦地飘离画架或素描簿的眼光,能让他看见人脸,用人的眼睛打量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