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作证词(第11/14页)

教区的神父大致肯定了莫兰太太的回忆。拉金夫人是英国人,但信天主教,经常去教堂,并定期作忏悔。一九六三年八月,她离家出走了。人们大都认为,她是跟一个男人私奔了。伯恩神父想不出还有别的原因。他不能违背忏悔的誓言,但他只能说,他并不怀疑她离家出走。他曾经好几次走访过这所房子,但拉金不信教,拒绝所有精神上的安慰。他曾称他那离家出走的老婆是个娼妇。

“这些都符合,”汉利沉思着,“她或许是想离开他,当他发现后,他对她下手狠了点。天知道呢,这种事发生得够多了。”

邮递员没有补充多少情况。他是一个本地人,经常去本地的酒吧。拉金夫人也喜欢在周六晚上出去喝一杯,有一年夏天,她甚至还当过吧女。但她丈夫很快就不让她干了。他回忆说,她比拉金年轻很多,快乐活泼,遇上别人调情也不抗拒。

“长得怎么样?”汉利问道。

“矮个儿,身高大约五英尺三英寸,身材丰满,圆溜溜的,深色的卷发,喜欢笑,胸很大。邮递员回忆说,当她从旧式酒桶里把淡啤酒泵出来时,那模样还是值得一看的。但拉金发现这个情况后气急败坏,他冲进来把她拉回家去了。不久,她就离他而去,或者说消失了。”

汉利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已经快到半夜了。他把一只手搭在这位年轻警长的肩上。

“现在很晚了,你回家去吧。明天早上把这些都写下来。”

夜晚,汉利的最后一位访客是侦缉督察,这个犯罪现场的调查员。

“清理完了,”他告诉汉利,“最后一块砖头也清走了,但有用的线索一点也没发现。”

“那就要靠那个可怜女人的尸体来告诉我们想要知道的其他情况了,”汉利说,“或者靠拉金本人。”

“他说了吗?”督察问道。

“还没有,”汉利说,“但他会说的。他们最后都会说的。”

侦缉督察回家去了。汉利打电话告诉妻子他今晚在局里过夜。刚过午夜时,他来到了楼下的囚室。老头醒着,坐在床边,一双眼睛凝视着对面的墙壁。汉利朝着陪同他的警官扬了扬脑袋,于是三人一起来到审讯室。那位警察坐到一个角落里,准备好笔记本。汉利面对着老头,向他宣读了警告:

“赫伯特・詹姆斯・拉金,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记录在案,并有可能被用作证词。”

然后,他在老头的对面坐下来。

“十五年了,拉金先生。与那样的东西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一九六三年八月,对吧?邻居们都记得,神父也记得,甚至连邮递员都记得。那么,你为什么不把这事告诉我呢?”

老头抬起眼皮,迎接汉利的盯视,然后低头去看桌子。他什么也没说。汉利坚持询问下去,直到天快亮。拉金似乎并不疲惫,虽然角落里的那个警察已经哈欠连天。拉金当过多年的守夜人,汉利想起来,他很可能在夜晚比在白天更有精神。

一抹灰色的亮光从结霜的审讯室窗玻璃透了进来。最后,他站了起来。

“随你便吧,”他说,“你可以不说,但你的妻子维奥莱特会说的。奇怪吗?十五年后,从墙壁后面的墓穴里说话。但再过几个小时,她会对法医说话的。她会说的。在解剖室里,她会告诉他,她身上发生了什么,是何时发生的,乃至是为什么而发生的。然后,我们再来这里,到时我就要起诉你了。”

虽然他不会轻易生气,但他还是被老头的沉默给激怒了。不是因为他说得少,而是因为他什么都没说。他只是用那种奇怪的眼神去迎视汉利。那是什么眼神?汉利问自己。惊恐?害怕他汉利?悔恨?嘲讽?不,不是嘲讽。这家伙马上就要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