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第9/15页)

丹蒂点上了灯,屋子变得亮堂起来。绅士左右环顾,一边搓着手,一边点着头。

“你还好吧,易布斯大叔?”他轻松地问道,“你们还好吧,小伙子们?”

易布斯大叔回答说:“还不错,花骨朵儿。”男孩们没答话,菲尔仿佛自言自语地来了一句:“他是从后门进来的吧?”另一个男孩大笑起来。

这些男孩都觉得绅士这样的男人是娘娘腔。

约翰比别人笑得都大声。绅士看着他。“喂,小子,”他说,“你不耍把式了?”

约翰的脸生得黄,总被人以为是意大利人。听绅士这么说,他用手指指着自己的鼻子说,“你来求我啊。”

“是吗?”绅士笑着说,他对丹蒂挤挤眼,她低下了头,“你好啊,万人迷。”然后他蹲下身逗查理·瓦格,拉着它的耳朵,“你好啊,小淘气,警察在哪儿?警察在哪儿啊?”查理·瓦格蹦了起来,“乖狗儿,”绅士站起来说,把身上的狗毛拍拍干净,“乖狗儿,行了,安静。”

然后他来到萨克斯比大娘椅边。

“你好,萨大娘。”

婴儿被喂了琴酒后已经停止哭闹,安静下来。萨克斯比大娘伸出一只手,绅士握住她的手,吻了下去——先吻指节,然后吻了指尖。

“约翰,你起来,把椅子让给绅士。”

约翰愣了一下,然后站起来去坐了丹蒂的凳子。绅士坐下来,伸长了腿烤火。他大约二十七八岁年纪,人高腿长。约翰在他身边,就像个六岁的小孩。

绅士揉着脸,打了个哈欠,萨克斯比大娘一直看着他。然后他们俩目光相接,他笑了。

“嗯,最近生意怎样?”他说。

“好得很。”她答道。婴儿安静地睡着,她轻轻地拍着孩子,就像以前拍着我那样。绅士对孩子点了一下头。

“这个小家伙,”他说,“是做买卖的还是咱自家的?”

“当然是做买卖的。”她说。

“男孩女孩?”

“男孩,上帝保佑,我又要亲手带大一个没娘的孩子了。”

绅士探身过去。

“幸运小子!”他说,对她挤了一下眼。

“哎哟,”萨克斯比大娘的脸变得像朵花一样红,她叫道,“你这没正经的!”

管他娘不娘娘腔,逗女士开心他绝对有一手。

我们叫他绅士,因为他曾经真的是绅士——他说他曾上过那种真的贵族学校,有体面的父母和一个姐姐,他伤透了他们的心。他也曾经有钱,但在赌场上输光了。他爹说,他别想再从家里分到一分钱家产。他只能用老法子来解决问题了:坑蒙拐骗。他玩得这么驾轻就熟,我们都说,他家祖上肯定有这天分,遗传到他身上才施展开了。

他有点画家的天赋,也曾在巴黎的假画行当里混过一阵子,那活儿干不下去之后,有一年时间他在倒腾书,把法文书翻译成英文,要不就是从英文书翻译成法文,我不清楚,总之每次就是把内容改改,换一个书名,把一个老故事变成二十个新的。不过,他主要是干骗子的营生:在高级赌场里当老千,因为,他能跟上流社会的人混,而且人模狗样装得挺像。女人们特别容易对他疯狂,有三次,他差点就娶上家财万贯的阔小姐了,但每次都被那些当爹的识破,坏了好事。他还曾经卖假银行的股票给人,害得人倾家荡产。他长得一表人才,萨克斯比大娘也宠着他。他一年来一次兰特街,到易布斯大叔这儿出点赃货,顺便拿点假币,得些提点,收点消息什么的。

我以为这次他是带了货来,萨克斯比大娘也这么以为的。见他在炉边暖和过来,喝了丹蒂递上的加了朗姆酒的茶,萨克斯比大娘把睡着的婴儿放回摇篮,整了整自己的裙子,对他说:

“好了,绅士,能见到你真是好事。我们以为还有一两个月你才会来呢。你是不是有东西要给易布斯大叔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