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场(第4/8页)

“非常好。有三种可能的方式,凶手可以期待警方由此发现他的毒杀阴谋——前提是警方已经相信哈特太太被杀不是预谋,我再强调一次,而是一桩意外。第一,把注射器留在房间里,正如他已经做的。这当然会引起疑窦,进而引发调查,因为两个月前才刚有过一次毒杀企图。当然,这是一个可能的假说,事实上更有可能是凶手在害怕或慌乱中弄丢了注射器。第二,故意增加一个梨——一个毒梨——而且不拿走原来的任何一个,在事先已经有几个人知道里面应该只有两个梨的情况下,使全数变成三个。但这点也并非万无一失,最多只能靠运气,而且极有可能没人注意有一个多出来的梨。第三,以某种方式假借某种托词由他自己引起别人对烂梨的注意,这是目前这三种方式中最有可能的一种。”

萨姆和布鲁诺点点头。

雷恩摇摇头。“可是等我证明给你们看,谋杀哈特太太不是一桩意外,而是被刻意策划成与下毒假象同时发生的,那么你们就会了解,以上我提出的三种可能都没有必要,我刚才说的都没有意义。

“因为,一旦我们的侦查方向是谋杀而非毒杀,他就可预知毒梨会被发现。他可以让事情自然发展,可以预计并相信警方的调查会发现毒梨,这么一来,就不必仰仗运气,反而几乎是有十足的把握。下毒的事被意外发现,警方就会说,这件案子的主要目的是要毒死路易莎,哈特太太被杀纯属意外,凶手便以这种方法达到了他真正的目的:杀死哈特太太,并且诱引警方追查有谋杀路易莎的动机的人,使老太太被杀这件事连带打了折扣。”

“我罪该万死。”巡官喃喃自语,“真聪明,如果事实当真如此。”

“确实如此,巡官。你记不记得,甚至在我们尚未从床上发现注射器之前,你就表示要巡视各处确定有没有东西被下毒,你这样做是基于两个月前发生的下毒事件。这证明凶手对警方的反应了如指掌。即使假设我们没有发现注射器——依所有的证据来看,我仍认定那是意外留下的——事实上,甚至假设那里只有两个梨,你仍然极可能循着下毒的思路追查,进而发现毒梨。”

“没错,萨姆。”检察官说。

雷恩停下踱步的长腿,注视着火焰。“现在再来证明谋杀哈特太太是事先谋划的,而非临时的意外。

“有一点显而易见,被用做杀人武器的曼陀林琴,并非卧室的摆设之一,它应当是放在楼下图书室的玻璃箱里,而且是所有人的禁忌,不准碰触的。凌晨一点半时,康拉德·哈特还亲眼看见它在楼下的玻璃箱里——即哈特太太被杀前两个半小时,当晚还有其他人看见曼陀林琴在那里。

“因此以下这点是确定的:凶手,无论是否为这一家的成员,必然先特意到图书室了一趟,去取那把曼陀林琴,就是在进入卧室之前预先把琴准备好——”

“等等,等等,”布鲁诺皱起眉头插嘴道,“您根据什么这么想?”

雷恩叹了口气。“如果凶手是这一家的成员,他必须从二楼或阁楼下来取琴。如果他不是这一家的成员,他无法从楼下进屋,因为所有的门窗都上了锁,因此他必须从防火梯先爬进二楼,或者——类似的情况——从防火梯爬上屋顶,再从烟囱进去。无论如何,到楼下取曼陀林琴这一趟都是免不了的。”

“这有道理,”布鲁诺承认,“但是假设他是家里的成员,从外面晚归,在上楼的时候顺道拿起曼陀林琴呢?有几个人很晚回来,您知道。”

“很好,”雷恩微笑,“假设是其中一个晚归的人,在上楼的路上取了曼陀林琴,那岂不明白地显示这是有计划的吗——有预设目的,刻意想好了要使用曼陀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