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第12/13页)

王纬宇并不是特别留恋王爷坟,而害怕于而龙夺了他的饭碗;起心眼里讲,他恨不能马上撤腿,把烂摊子推给这位打鱼的老兄。但是,“多米诺”骨牌反应,他是害怕的,只要前脚拔出,后脚就会着火,那些恶少们既是痞子,也是秕子,银样鑞枪头,敢抱住他一块跳井。所以他必须在王爷坟呆着,稳住阵脚,以防窝里哄。谁知于而龙到底还是要来,电工室没有收拾住,心肌梗死没有结果住,看来,一场新的对抗赛又要开始。好,想到这里,便把那杯酒统统倒进嗓子里,足足有一两。

于而龙从来乖喝急酒,他喜欢细斟慢饮,除了四十年前那瓶砒霜酒,是一口气喝完的,以后再也不曾喝醉过,死亡的记忆使他对杯中物持有戒意,抿了一口,抹了抹嘴:“我来说两句杀风景的话——”

谢若萍赶快塞给他一个扁罐头:“油浸鳓鱼,你爱吃。”

“老伴,你别堵上我的嘴,我并没有喝醉,决不会说得荒腔走板,我提议为春天,为繁花干一杯,如何?大夫,我没越轨吧?”

谢若萍笑了:“看你,也不怕孩子笑话,越说越上脸。”

“繁花和春天,也可算是一种友谊,可不幸的是不能永远是春天,当春天变成冰雪笼罩的冬天,对不起,一朵花都见不到了,所以说,友谊也受价值规律的制约,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敌人要多于真正的朋友,你们信是不信?”

“你呀你呀,像一缸做坏了的酒,净冒酸味。”王纬宇哈哈大笑。“你的论点丝毫也不高明,说明你不理解真正的友谊。同归于尽,决不是好朋友要做的事,因为那太容易做到了。相反,两肋插刀,拯朋友于水火之中,才是够朋友呢!十年前,一九六七年那个风雪之夜,该还记得不?我是根据需要才唱低调的。孩子们,你们都会游泳,怎样去救一个溺水的人,会吗?第一步,先得一拳把溺水者击昏过去,是不是?”

“太高明啦!应该为你的救人新术干一杯!”

“你不要不服气。”王纬宇真的端起酒杯。“要不是这缺乏友谊的友谊;要不是这不算朋友的朋友,只怕——”他跟于而龙碰杯,然后喝光,连余沥都不剩。

于而龙皱着眉头,望着瓶里的余酒,琢磨酒量骇人的对手,那胸有成竹的沉着,稳如磐石的安详,使他惊异;一个对自己充满信心的角色,无论成败,总还是叫人不可低估的。啊!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双料混蛋哪!连十年前那雪夜里的狼狈相,从此分道扬镳,也找到了合理的解释,真不愧是听过胡适讲课的高足,“历史是一个任人装扮的女孩子”啊。

“咔”的一声,夏岚抢下了他一刹那的镜头,当一分钟后,从相机里抽出那张彩色照片时,在座的人都捧腹大笑,于而龙自己都禁不住笑得大摇其头。

“欣赏你的尊容吧!”王纬宇讥诮地说。

谢若萍也开玩笑:“这形象够人看三个月的,哪像是干杯,倒像是吃耗子药。

正在笑得忘形的时刻,于莲突然扔下酒杯站了起来,大家还来不及弄清怎么回事,只听她热烈地向庙门口招呼:“廖伯伯!”

除了夏岚在搞她的一分钟照相机外,人们都起立欢迎穿着西服,显得有点怪模怪样的总工程师——直到今天还不曾正式恢复职称,春天的阳光照亮了大地,但把阴影留给了他。

“呵,你们在野餐嘛,好极了。”他高兴得直搓手,然后四处回顾,“咦,我那陈剀没来?他该到啦!”

于莲自报奋勇:“廖伯伯,我替你看看去。”说着,甩掉了外套,露出了打着黑领结的白绸衬衫——似乎是她在留学时的装束,她许多在国外拍的照片,都是这样打扮的,在明亮耀目的阳光下,越发衬出她脸庞皎洁,眼波润泽,画家一向是不着意装点自己的,有些落拓不羁,有些散漫气息。今天,老两口都看傻了,还从来少见她这样婀娜动人,尽量展示出自己的美,就像寺院里的玉兰一样,虽然开得迟些,照样芬香扑鼻,光鲜照人。她大概看出了父母眼睛里的疑问号和惊叹号,笑了笑,露出两个迷人的酒涡,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