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阶级(第10/14页)

邦迪家中的这些糅合东西方风格的陈设,反映出来的是他更深层的自我,而这是他的朋友和敌人从不曾察觉到的。事实上,邦迪只是假装成一个殖民者。在他自己心目中,他跟每一个人都平等,但同时却又高出大多数人一等。在他心灵中,就像在每一个印度人心灵中,内在世界依旧保持完整,不曾遭受任何侵犯。邦迪也许会欣赏他妻子和儿女的一身白皙诱人的肌肤,甚至会为它感到自豪。他也许会努力装出一副轻率、不屑的态度和口吻,要求你仔细观察他子女的肤色。你会发觉,他们的白皙并不是欧洲人的那种白皙(在邦迪看来,欧洲人的白皙就像罹患白化症的印度人,显得很不健康)。事实上,尽管欧洲人备受荣宠和嫉妒,人人都以模仿欧洲人为荣,但在印度人心目中,欧洲人却是“不洁”的民族。邦迪和客居印度的欧洲人同属一个社会阶层,但内心深处,邦迪却隐藏着一股强烈的排他的古老雅利安人种的意识。出于这个缘故,英印混血儿皮肤再白皙,思想再英国化,也不可能打进邦迪的社交圈子,除非他们拥有显赫的家世。在印度,英印混血儿只能以外人的身份存活在社会的下层。(事实上,他们也不想永远待在印度。他们的最大梦想是移民到英国。果然,他们来到了英国——皮肤比较白皙的则移民到白色的澳洲。来到伦敦后,他们聚居在福里斯特希尔这类地方,形成一个个闭塞且哀伤的小聚居区。每个星期天,他们穿着很短的衣裳上教堂做礼拜——这身装扮在印度会被视为“反印度”,在英国则被看成“非英国”,充满殖民地风情。《女性杂志》和《每日镜报》一上市,他们就争相购阅。他们的浪漫梦想总算实现了。)邦迪对待欧洲的态度,就像一位好色的清教徒:他瞧不起被他诱奸的女人。

礼拜天早晨,邦迪总会邀请朋友到他的公寓喝酒。如果他住在孟买,这套公寓肯定坐落在马拉巴尔山,如果他住在加尔各答,他的寓所肯定远离为他的工厂提供劳力的贫民窟。

“昨天,我陪副局长打了几洞高尔夫球……”这是安迪说的。

“呃,局长告诉我……”

邦迪和安迪说的可不是生意。他们讨论的是中印边境战争①的事。在这种时候,他们竟然感到沾沾自喜,因为他们在高尔夫球场上结识了一位权贵人物。他们的谈话让人感到不安,倒不只是这个原因。我们听到的是一种非常奇特、非常诡异的闲谈。我们应该怎样描述这种谈话呢?它不偏不倚,只陈述事实,不作任何结论。听到这种谈话,你会恨不得站起身来,走到邦迪和安迪面前,抓住他们的肩膀,使劲摇一摇,对他们说:“说出你自己的意见,告诉我们,你对这场战争的看法!至少你应该说:‘如果我是国防部长,我会怎样怎样。’告诉我们,你究竟站在谁那边。不要老是装出一副漠然的无动于衷的模样,仿佛在谈论跟你们无关的一些小灾祸似的。生气呀,激动呀,为印度的安全担忧呀,设法把你们那零零碎碎的闲聊串联起来,理出一个脉络,好让我们了解你的看法和立场,就算你的看法有偏颇,充满偏见,也没关系。瞧你们现在这副德行!就好像在谈论知名的历史事件似的。”

听了他们之间的闲谈,我们不免开始怀疑邦迪和安迪两人,表面装的是一套,心里想的却是另一回事。我们开始察觉,他们内心中有一个隐秘的世界,他们随时可以退缩进去,却很难真的进入。霎时间,这栋公寓仿佛悬浮在一个太虚幻境中。真实的印度就在大门外,近在咫尺,然而,住在这栋公寓的人却拒绝承认它的存在,眼不见心不烦:满街出没的乞丐,纵横交错的臭水沟,骨瘦如柴、面如菜色的成年人,肚腩鼓胀、身上爬满黑苍蝇、躺在垃圾堆中悲伤哭泣的小孩儿,市场中满街散布着的一堆堆牛粪和人屎,成群脏兮兮瘦巴巴怯生生、随时龇起牙来扑向同类的癞皮狗——就像它们周遭的人类。公寓里的装潢非常时髦,非常西方化,但里头许多装饰品却是印度式的。整个陈设给人的感觉是虚无缥缈,欠缺根基。书架上陈列的那些小说,跟其他国家书架上陈列的几乎一模一样——看来,通俗的品位是没有国界的,而且流行得很快。但小说讲的毕竟是人的故事,而住在这套公寓里的人,却一点都不关心人类遭遇的问题。瞧,那个受过高深教育的婆罗门,这会儿,手里不正捧着英国通俗作家丹妮丝·罗宾斯的言情小说,读得津津有味吗?(他把罗宾斯女士的作品摆在书架上,同印度马德拉斯省政府出版的一卷卷厚重的古代占星学文献资料并列在一起。)瞧,那个目前在旁遮普大学就读的小伙子,手里不正捧着“女生文库”的平装书,读得如痴如醉吗?邦迪的太太每次到俱乐部,不是抢着阅读《每日镜报》和《女性杂志》吗?她不也常常去找占星家,央求他指点迷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