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阶级(第12/14页)

最耐人寻味的是,这位王侯的故事竟然是透过他儿子(也就是这部小说的叙事者)的观点,呈现在读者眼前。王子诞生于一九二○年,在英国人为王子们办的英国式公立学校受教育。二次大战期间,他加入英国陆军,担任军官。他说:“随着年岁增长,我发觉我越来越能认同我父亲的价值观。”在公立学校受过教育,体验过大侯国王子对小侯国王子的势利作风(英国人试图扫除这种势利作风),在陆军混过之后,他来到避暑胜地西姆拉,结识了一个英印混血女郎,两人坠入爱河:

英国人确实懂得如何抗拒改变。在喜马拉雅山区,春天已经来临了。西姆拉这座城镇看起来跟五十年前,甚至一百年前一模一样。霍克斯比太太也许就住在附近。转个弯,走几步路就到她的家。

“我喜欢你的香水,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

“香奈儿五号。我那瓶快用完了,只剩下一点点,我把它全部搽在身上——跟王子约会嘛!”

“哦,谢了!下回我买几瓶送你。”

在印度首都德里的几家俱乐部混过之后:

“辩论?”我大叫起来,“可以啊!我们当然可以来一场辩论。我们不是每天都当父亲,他妈的!你到底想跟我辩什么啊?”在新德里待了将近两年,我总算学会了交谈的艺术:鬼扯,言不由衷,但很轻松。做人莫太认真严肃,放轻松点儿,这是最要紧的。

这是王子长大后,离开他父亲那个破败的侯国和他就读的那间本地小学,周游印度各地的经历。小说开始时,叙述者(王子艾布海拉吉)和他的同父异母兄弟查鲁杜特还是小学生。在学堂里,兄弟俩跟出身贱民阶级、只能坐在教堂后面地板上听讲的同学保持距离,不相往来。一天早晨,孩子们趁着下课休息,在走廊上玩起一种“芒果籽足球”游戏。那群小贱民站在远处观看。其中一个跑上前来加入这场球赛,把查鲁杜特绊了一跤。出身高贵阶级的孩子们(包括艾布拉海吉)纷纷伸出手臂,指着小贱民们破口大骂:“剥牛皮、吃牛肉的浑蛋,满身臭烘烘!”他们把那个胆敢冒犯他们的小贱民抓住,连人带书包一股脑儿抛进池塘里。“私生子!”满身湿淋淋的男孩指着查鲁特叫嚷:“你根本不是王子。你娘是娼妓!”

“私生子”这个字眼引起艾布拉海吉的好奇。他跑去问英文老师莫尔顿先生,这个英文单词到底是什么意思。莫尔顿老师支支吾吾。艾布拉海吉后来回忆:“我能够理解他的尴尬。他这个人心思敏锐,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他。查鲁杜特和我们家那群庶子的出身来历,他早就探听得清清楚楚。”那天在学堂,师生俩从头到尾没有提起发生在走廊上的事。

小贱民卡纳克昌德丢了书包,第二天两手空空来学校上课。老师不让他进教室。那天下午,王子艾布海拉吉发现他“蹲在墙头,垂头丧气,一脸忧伤”。隔天早晨他依旧蹲在那儿。艾布海拉吉问他发生什么事。他说,他不敢待在家里,因为如果他父亲发现他丢了书本,肯定会把他痛打一顿,而他又没钱买新书,老师不准他进教室。艾布海拉吉把自己书包里的书全都送给卡纳克昌德,其中有一本小说叫《拦路大盗的宝藏》(Highroads Treasury),是莫尔顿先生送给王子的礼物。那天,不知什么缘故,莫尔顿老师忽然问起这本书。王子据实回答,老师点点头表示理解。隔天早晨,卡纳克昌德到学堂找艾布海拉吉,把《拦路大盗的宝藏》还给他。“这是别人送给你的礼物。我把它带回来还给你。”

这段插曲非常直率,却也十分感人。从吵架、遗忘到良心发现,整个过程描写得栩栩如生,颇为写实。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笔锋一转,作者突然冒出一句话,把这段插曲的感人效果全都抵消掉了。身为读者的我们乍然听到这句话,难免感到错愕。作者通过叙述者艾布拉海吉,评论卡纳克昌德这个人:“小时候他很可爱,就像一枚印度银币。长大后怎么会变得那样暴戾、那样难缠呢?”卡纳克昌德像印度银币一样可爱!这个吃牛肉、满身臭烘烘、蹲在教室后面地板上听老师讲课、丢了书本后一连两天坐在墙头上的小贱民,竟然跟印度银币一样可爱!因为他接受世袭阶级制度,所以他很可爱、很健全?他把人家的东西还给人家,不肯据为己有,在王子眼中这个小贱民就变得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