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物观察(第11/32页)

从整顿吏治下手,无疑是啃硬骨头,阻力不可避免。新政的组织者对此应是了然于胸的。在范仲淹提出改革方案的次月,欧阳修曾对仁宗上书讲了这样一番话:“然臣所虑者,仲淹等所言,必须先绝侥幸因循姑息之事,方能救今世之积弊。如此等事,皆外招小人之怨怒,不免浮议之纷纭。而奸邪未去之人,须时有谗沮,若稍听之,则事不成矣。”而这担忧,却一语成谶,不幸言中。

与王安石变法期间的众口呶呶,声言“某法害民、某法不便”迥异,彼时改革的反对者直接指责庆历新政具体措施的言论并不多。这其实不难理解,新政是拿官吏开刀,利益受损的,首当其冲的是各级官吏。他们的内心,肯定是以为新法“不便”的。但是,上述措施,不论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看,还是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视角观察,都是无可指摘的,是正确的。除反映个别措施(如均公田)在施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扰民问题外,利益受损的官吏无法也不能公开表达不满。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小官僚们既不能公开反对,便另辟蹊径,从人事下手,步步为营地对新政组织者与支持者进行打击。封建社会依靠人治,“人亡政息”,只要范仲淹等人下台,推翻新法便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之事了。

于是,接连发生了几次针对范仲淹一派成员的人事斗争。

就在范仲淹上书改革的同一个月,发生了滕宗谅事件。滕宗谅与范仲淹同年考中进士,在当时,称为“同年”。这本已是时人很看重的一种社会关系,而韩、滕两人又志趣相投,滕宗谅得以在西北前线任地方官“知庆州”,就是范仲淹推荐的结果。偏偏在范仲淹改革伊始,有人揭发滕宗谅先前在泾州任职时,“枉费公用钱十六万缗”。在中央,监察御史梁坚“亦劾奏之”。仁宗觉得负责纪检的人员有些小题大做,便说:“边帅以财利啖蕃部,此李牧故事,安可加罪?”所谓李牧故事,是战国时赵国守边良将李牧不惜钱财,厚遇战士,“以结其心”的典故。但仁宗皇帝还是派人调查此事。

事情其实并不复杂,但滕宗谅怕连累他人,把相关记录文件给烧毁了,这下就成了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了。围绕这件事,范仲淹与负责监察的御史中丞王拱辰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双方互不相让。最终,在庆历四年正月,滕宗谅还是受到了处罚,被降级知虢州,很快,又改知偏远的岳州。于是就有了我们耳熟能详的《岳阳楼记》中的“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子京正是滕宗谅的字。

滕宗谅是范仲淹的好友与同党,在范仲淹整顿吏治之初,就有人对其发难,翻出莫须有的陈年旧账,居心昭然若揭。阴谋者认定,以范仲淹之秉性,必然会对此事施以援手,而如果范仲淹维护一名出任地方知州的好友,又会与正在大刀阔斧地进行的人事整顿形成鲜明对比,最终隐隐地指向一个“党同伐异”的罪名。

庆历四年六月,正当范仲淹、富弼“日夜谋虑”,推行“庆历新政”的关键时刻,被罢黜枢密使职务的夏竦,用极其阴险卑鄙的手段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栽赃。

夏竦被罢免最高军事长官之职,心中当然不无失落。而著名的理学家石介却拍手称快。夏竦的发难就从这位石介先生开始了。

石介曾写信给富弼,勉励他们一班改革派“行伊周之事”。“伊周”指的是殷商的大臣伊尹和西周的大臣周公旦,两人是千古并称的贤臣良相。夏竦出于对石介的怨恨和扳倒富弼等人的目的,乃指使女奴暗地里模仿石介的笔迹,把“行伊周之事”改成“行伊霍之事”。“伊霍”指的是伊尹与西汉的霍光。伊尹看到商汤的孙子太甲开始荒淫,就把太甲关在宫里让他反省,自己处理政事。后来看到太甲改悔,才将政权交给他。而霍光在无子的汉昭帝驾崩之后,迎立汉武帝孙昌邑王刘贺即位,但27天之后就以淫乱无道的理由报请上官太后废除了他。霍光同群臣商议后决定从民间迎接武帝曾孙刘病已(后改名刘询)继承帝位,是为汉宣帝。伊尹、霍光二人,都曾行废立天子之事,后人将他们合称为“伊霍”。这简直是劝说富弼等人废掉皇帝,另立明君了。为了将罪名坐实,夏竦还指使女奴伪造了石介为富弼起草的废立诏书。然后散布消息,把谣言传到仁宗耳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