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美国如何缓和多数的暴政(第10/12页)

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七章)不想以任何方式限制人民主权,其将立法者置于政治进程之外。托克维尔意识到没有任何政权享有专制主权,这使立法者成为政治生活的决定性因素。

与美国律师和法学家进行的几次交谈使作者相信律师和法学家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参阅作者在1832年1月24日与爱德华·埃弗雷特进行的交谈;在1831年10月30日与拉特罗布先生进行的交谈;特别是在1831年6月10日与加勒廷先生进行的交谈,其中提到了律师组成与民主抗衡的机构的观点;在1831年7月17日、18日与约翰·C. 斯宾塞进行的关于美国法律思维的保守影响的交谈。当托克维尔再次提及这一论点时,他还想起了布莱克·斯通(参阅《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拿索·威廉·西尼尔的通信与谈话》)。也可参阅基诺·戈拉的《托克维尔对权利观念的评述》。

[7]手稿中是这样描述的:“……总是蔑视人民。”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我不知道法学家是否在内心蔑视人民的政府,但我可以肯定地说,他们从未表达过这种蔑视;因为他们心里十分明确,谨慎措辞总是能够使他们在人民的政府中发挥一定作用。一般而言,在所有的阶级中,法学家是虚荣心最强的阶级。这种虚荣心引导他们向外界表达见解,而且是他们的行动基础。

当他们像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中拥有既定立场时,这种虚荣心发挥的效用较少;但是当他们需要建立某种立场,或者当上级冒犯他们时——这通常发生在不存在绝对平等的君主政体中,或者当他们被赋予的合理地位无法满足需求时,这种虚荣心往往是非常强大的。

[8]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他们对推翻复辟王朝甚至做出了更大的贡献,尽管他们的部分欲望得到了满足。”

[9]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里存在一个缺陷。在尚未就前文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之时,亚历克西就转而探讨另外的观点。为了更清楚地解释法学家在1789年和1830年实施的行为的动机,有必要在此处添加一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段落。”

[1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是不准确的;英国贵族仅是其自身特权和神职人员的特权的拥护者。”

[11]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这一段落的大意应当做一定的修改,因为这种思想可以应用到所有人的野心上,不管是煽动者的野心、无政府主义者的野心,还是法学家的野心。没有哪种改革者在成为社会的上层阶级之后不显露出一种保守的思想,也就是说没有谁不保护自己的地位,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你不能在指出法学家不具有无政府主义倾向之后,再用这个段落陈述的内容证明他们的行为和他们的激情正好是那些无政府主义者随时随地所具备的行为和激情。你能不能这样说:我认为如果在一个社会中法学家拥有属于他们的合法地位而无人反对,那么他们的思想等等?

[12]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至于我,我认为这对于一个国王而言几乎总是无法解决的问题。主权周围没有法院或者国家之中没有较大的上层阶级冒犯法学家的虚荣心是有必要的。他们之所以不支持路易斯-菲利普,是因为他蔑视他们而且他使每个法学家都认为自己有权认为自己位于路易斯-菲利普之上,尽管他是一个国王。不管是在这里还是在下文中,亚历克西应当避免使自己陷入这样的悖论之中。

[13]“≠在美国,自由的第二层保障是宪法中的司法权。相较于立法者的才智而言,行政集权的缺乏为其创造了更良好的环境。但是在美国,司法权是用以应对多数的无限权威的屏障。你可以将其视为美国法律放置于人民的前进道路之中的唯一的强大或真实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