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知青(第6/39页)

知青返城的前十年,乃中国粉碎“四人帮”后百废待兴千头万绪的十年,中国几乎分不出精力和能力关怀他们。做出允许知青返城的重大决策,已然显示出了超乎寻常的果断与魄力。倘没有许多干部甚至极高级干部的子女,以及高级知识分子高级民主人士的子女当初也被卷离家庭卷离城市,而仅只是老百姓的子女“上山下乡”了,估计决策未必会做得那么干脆果断,也未必会那么快。按照历史的时间概念看,粉碎“四人帮”与知青返城这两大决策几乎可以说是依次做出的。应该承认,在前十年内,中国已尽量做了它力所能及的安置工作。各大城市中适时成立的“知青安置办公室”,皆较为配合地为知青服务着。当然,因为知青们的家庭背景不同,这种服务的区别性必然是相当之大的。对于最广大的老百姓家庭的返城知青,服务的主项也只能是解决工作问题。他们大多数人所面临的选择是建筑行业、环卫行业、低等服务行业和街道手工业作坊式的小工厂。命运迫使他们不得不四处求助。而知青群体是他们在城市里仅有的主要的“社会关系”,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能寄侥幸于这一种仿佛带有血缘色彩的、庞大又单纯的“社会关系”。倘这种侥幸也意味着是一丝希望,那么它是一种不乏热心但是能量有限改变不了什么的希望。在返城前十年,在知青之间,互助的热心的确是一种城市现象。如果谁找到了一份工作,如果那工作单位急需廉价劳动力,那个谁就往往会呼啦一下子引来自己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当年的知青伙伴儿。这现象当年在城市里极富人情味儿,无私而又义气,好比如今某些在城市里已经站稳了脚跟的“打工妹”“打工仔”,恨不得热心地将家乡的姐妹们兄弟们都召集在自己身旁……

在知青返城的前十年中,在革命历史博物馆还没举办“黑土地回顾展”时,知青们以新疆、云南、内蒙古、山西、陕西、北大荒等不同的地域为旗号,以大大小小的当年的群体为单位,实际上不断地举行着集会。集会的动力既有保持感情的因素,也有依持互助的心理需要,还有引起社会关注的本能意识。至于在集会时大发“青春无悔”的感慨,抑或“还我青春”的呼喊,倒是根本不值得“友邦惊诧”,更不值得大惊小怪。某些据此所做的,仿佛别人都愚不可及,唯自己好生深刻,反省好生彻底的文章,依我看来,倒是有点儿哗众取宠。因为一旦自己稍稍混好了,无视自己广大同类的生存现状,不从同类心理需要的深层加以体恤和理解,指手画脚地嘲为“愚顽”,实在是很讨厌的。

前十年中,凡邀我参加知青集会,不管所亮是哪一地域的旗号,我都尽量参加。我当然从未企图变成什么知青活动家。仅仅当作家,并且当好,我已力不从心。但是我常想,我毕竟也是十年前的知青中之一名,虽无实力帮助任何人,一份感情的融注还是完全应该的。并且,我觉得我比较能够理解自己同类们希望继续保持群体依持关系希望彼此互助的心理需要。那在当年既十分正常,也十分值得尊重。尽管从长远看,是不甚可取也是容易自误互误的。几个人围拢一只火炉是烤火,几十人围拢一只火炉是取暖,几百人围拢一只火炉则只不过是“扎堆儿”了。那“火炉”是心理需要现象,集会是形式现象。

所以,在我参加过的知青集会中,言“青春不悔”的,我从不与之争执。言“蹉跎岁月”的,我也仅深表同感而已。

最早最热衷于知青集会的,往往是返城后境况不良甚至境况艰难的人。综上所述,这是较符合现象规律的。他们非常希望吸引返城后境况令人羡慕的知青参加,而后者们常常借故回避。后者们当初一心重新开始设计自己的人生,对于知青集会并不感兴趣。于是前者们殷殷地动之以情,执念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