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审第七天(第13/17页)

年长女性啜了一口茶,半开玩笑地说。无奈的笑声扩散开来,又消失了。

检察官从水穗与寿士结识之前的情形开始讯问。

水穗结识寿士之前,曾和某位男性客户谈了一段不到一年的恋爱。交往之初,水穗并不知道五十几岁的对方是有妇之夫。对方常约水穗一起吃饭,约莫半年后水穗才知道他有家室。水穗马上提出分手,但对方不愿意,结果花了两三个月的时间才彻底斩断这段感情。两人后来就完全没联系了。两人在一起时的餐费和旅行费用都是男方支付,除了生日和圣诞节之外,平常对方也会送水穗礼物,像是名牌包、鞋子、饰品等。虽然水穗会收下,但从没主动要求对方送这些东西。之所以接受对方的心意,是因为她顾虑着要是拒绝,对方会觉得很没面子。

后来水穗参加由朋友策划的联谊餐会,结识了寿士。相当投缘的两人当天便在饭店过夜,就这样开始交往了,半年后考虑结婚。

结婚一事是水穗先暗示的。除了被寿士吸引之外,也是因为水穗想把握住机会,不想再遇到像上一段那样被欺骗的感情了。但水穗不记得自己说过“要是不想结婚,不如分手”之类的话。

不记得了。

检察官讯问后,水穗就常常说这句话。

婚前,水穗说要介绍寿士给父母认识,但当天只有水穗的母亲赴约,父亲并未出席。对此,水穗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对寿士解释过,告诉他是因为自己无法将工作不是很稳定的对象介绍给严厉的父亲。

水穗也不记得两人商量订婚仪式和婚礼时,自己曾对寿士说,若不是办在像是东京柏悦酒店、四季饭店、东京君悦酒店这种等级的饭店,父母肯定不会认同,自己也觉得不如不办。水穗表示,自己对具体的饭店名称没有半点记忆。

此外,两人寻觅新居时发现,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根本找不到理想中的房子。但水穗表示,不记得自己在深感失望的同时,曾以奚落寿士来发泄心中的不满。

后来总算安定下来,展开新婚生活。两人最初爆发口角是因为之后的住房问题。水穗强调自己绝对没有排斥租房子,只是想规划一下未来。自己也没说过“没用”“薪水低”之类的话来贬低对方。况且那时水穗很怕寿士开口骂人,怎么可能说这些话呢?但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水穗也想不起来了。

水穗抱怨寿士晚归一事时,也没有提及薪水。事实上,她也不知道两人的薪水到底差多少,只是单纯地觉得自己常常加班,加班费应该会更多。但自己绝对没有说过“我花时间加班能赚到钱,你花时间喝酒应酬能得到什么”之类的话。

不记得、想不起来,前面一直在含糊回应的水穗,说到这里语气突然变得很急,拼命强调自己没有这么说过。还说如果对方的记忆是这样的话,绝对是自卑感作祟,歪曲了事实。结果她被法官提醒要针对问题作答。

生孩子一事不是因为母亲和婆婆的催促,也不是因为水穗自己真的很想生,只是不希望自己成了“高龄产妇”才后悔为什么不早点生。说到孩子,水穗确实和寿士就经济、环境方面的问题商量过。因为两人都没有足够的存款,水穗的收入对家庭来说又很重要,所以她想和寿士好好沟通一下,看看要孩子可不可行。水穗不记得自己用类似“除非寿士换工作、薪水多一点,否则连一般人家都比不了”的话,来逼迫过寿士。

至于寿士换工作一事,水穗表示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和自己商量过,否则自己一定会给予建议的。水穗并没有要求丈夫一定要进大公司、拿多高的月薪,也不记得自己得知怀孕后曾建议寿士转调部门,或是批评他的收入。

直到水穗辞去工作之前,两人每个月都会各存一笔同等的金额到共同账户。房租、水电费、燃气费直接从共同账户里出,其他像是餐饮费、杂费都是各付各的。水穗离职后,寿士每个月会给她十万日元生活费。本来想着如果有剩余,再存回共同账户,但几乎没有剩过。所以水穗要买自己的东西时,只能动用之前工作时的存款,而且也只能买洗发水、基础化妆品之类的东西。水穗知道,不像以前自己还在工作的时候,现在不能再随意买衣服、饰品,更不可能买名牌奢侈品。但是水穗从没因此埋怨过寿士,只和他说十万日元生活费不够用。具体的措辞水穗不记得了,但她记得自己确实说过,因为真的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