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第10/34页)

“老于,我求你啦!把这条该死的畜生带远点行不?”

他向你一再抱歉:“你们坐着,你们先吃,别管我!”

那顿丰盛的晚餐,你很不安地和她面对面坐着吃的。也从此才了解她怎样上山下乡?怎样和当地农民结婚,生孩子,挨打挨骂?怎样折腾回城?怎样离婚?怎样把孩子作了牺牲品,判给了男方?说到这里,她哭了,“我算什么样的人?我算什么样的妈?”然后,她怎样落不下户口,怎样农转非?怎样嫁给老于?怎样找到一份工作?怎样,怎样……

她问:“林工,你当真不知我丈夫是他?”

你哄她:“听说过,不详细。”

后来,你才坦诚地说,你在这研究所里,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小人物把自己管好就够了,不让别人替你操心,也不必替别人操心。干吗要知道那么多的闲事呢?我只求一个巴巴结结的安生日子,就行了。

老于娶了个年青老婆,你干吗要高兴呢?又不是你娶。万一他不觉得幸福,你为他犯愁,又能对他有什么助益呢?

直到很晚,老于也没回来。

以后,你每次去她家,老于就带大花到院子外边溜达。

你拿着这本失落了前后文的小说挡住你的脸,因为肯定会有人扭回头来看你。

即使不发生罗玉玉的事,只要有人提到这条凶悍的母狗,或者这位可怜的丈夫,也会牵扯上你。

原本你在那舒适的洞洞里,当地拨鼠的时候,几乎不为人知。自从你实验室里有了这个年青女人混合着香味和体臭的气息以后,无论你出现在哪儿,仿佛这股气味便随着你了,别人好象能嗅到似的,忍不住要多瞅你两眼了。

这使你苦恼,你不愿意,也不习惯过多的目光,投向你。

所以,你难得到她家作客,尤其后来你和她渐渐地亲密起来,就更不大去了。你不仅怕人,而且还怕狗。

因为,有的时候,狗咬起来比人咬还要厉害。你想不透大花为什么拼命追车?狗有狗的心思,你不是它的同类,自然猜不出。于是,你接着读手里那本没头没脑的书。

这部小说是她为你准备的,她在所里的图书馆当过临时工,那是刚嫁给老于不久的事,很快就转了正。对这位努力奋斗的女人,你也不好意思问她,怎样会有这么好的运气?因为那终究不是获得勋章的光荣事迹,一句话:“林工,那都是眼泪往肚里流的日子!”也足够足够的了。

将近一个半小时的行车路程,总得找一点消遣才好。其他人或是聊天,或是打瞌睡,或是呆呆地看沿途的景色,来打发掉这段时间。你既不想跟人扯淡,也不感到困乏,更不愿欣赏车外的风光,即使是一幅名画,看上一千多遍以后,也会出现审美疲劳的。

所以,你乐意坐在最后一排,躲着众人,让大家觉得车上有你不多,无你不少,这就是你企求的最佳境界。你本来不怎么爱看小说,你喜欢瞪着眼睛做梦,幻想着自己一会儿冲锋陷阵,一会儿杀人放火,一会儿又变成为隐身人,谁也看不见你,去窃取重要的情报……后来,她把爱看小说的毛病,传染给你,有一本书遮住脸更好,隔绝开来,你进到小说世界里去,比起你早先的白日梦,甚至更有意思些。

你不晓得她从哪儿找出来的这部散落的外国小说,开头和结尾已经丢失了,因而无法知道书名和作者。不过,你挺关心,甚至羡慕那个名叫吉米的主人公,这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家伙,怎么把修女玛格丽特说动了心,登上伊丽莎白王后号客轮随着他去周游世界,对你则是个永远的谜了,因为这前面至少有四十多页,不知被哪个王八蛋撕掉了。

于是,这书倒象这个世界一样,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只不过有人快乐地度过一生,譬如这个吉米;有人,譬如你和罗玉玉,将就着,结结巴巴,凑凑和和,也算一辈子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