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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里他发现自己老是在考虑,要和班上哪一位姑娘结婚,然后与他共同生活在那座石头房子里面。他随球队乘车到威潘尼去后,只要听见有人说“石头”——甚至“西边”——他便联想到自己下班回到树林后面的那幢房子,看见自己的女儿在那里,那是他的小女儿在他搭起的秋千上荡得高高的。尽管他只是个高中二年级学生,也能想像出他的女儿跑上前来亲吻他,看到她朝他扑过来,他将她扛在肩上进入那房子,一直走到厨房,站在那里的是系着围腰在炉旁为他们做饭的、面带喜色的孩子她妈。这人也可能就是上个星期五在罗斯福电影院坐在他前一排晃动着的某个威夸依克姑娘,她的头发飘过椅背,伸手可及,如果他敢摸的话。他能够把自己的一生全都想像出来,总在不断地添上一些东西。当他感到自己能够添加,为什么不使它更加完整?

于是,他在乌普萨拉遇见了多恩。她总会穿过大厅到旧大街去,走读学生课间都待在那里,她总是在桉树下和几个住在肯布鲁克宿舍的姑娘闲聊。他曾经跟着她沿着普罗斯佩克特街一直走到布里克教堂乘车处,当时她突然在贝斯特商店的橱窗前停下来。她进商店后,他走到橱窗前看见模特儿身上穿着一件长长的“新样式”裙子,猜想多恩·德威尔正在试衣间将那条裙子试穿在长裙外面。她这么可爱,而他又是那么腼腆,甚至不敢朝她那个方向看一眼,似乎这样看的本身就是在触摸或粘附,似乎她已知晓(她怎么不能?)他会不由自主地朝她那边望,她会像任何敏感的、有自制力的姑娘那样,对他不屑一顾,只当是一头被猎的野兽。他曾当过海军陆战队员,也和一位南卡罗来纳的姑娘订过婚,后来在家人的要求下他取消了婚约,从他梦想拥有黑色百叶窗和飞檐的石头房子起好些年都过去了。他深知自己英俊,刚服役回来,又是校园里的名噪一时的运动明星,他还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克制住自负和避免以那种角色出现,他花了整整一学期才达到和多恩约会的目的。不仅因为这样毫不隐讳地直面她那种美貌会使他良心不安,从而为自己的窥探嗜好深感羞耻,还因为如果他一旦和她接触,就无法阻止她将他一眼看穿,进入他的心底了解他对她的幻想:她正待在石头房子的厨房炉边,此时他背着他们的女儿梅丽推门进来——取名“梅丽”是因为她刚在他搭起的秋千上玩得开心。到夜晚,他不停地用留声机放那年流行的一首名叫“心中的佩格”的歌曲。歌中有一句唱道:“你那爱尔兰之心是我所求,”每当他看见多恩·德威尔走在乌普萨拉学院的小道上,那么小巧优雅,他会一整天下意识地用口哨吹着那首该死的歌曲,一刻也不间断。他常发现自己甚至在棒球赛上也吹着这曲调,一边挥动球棒等着上场。他那时生活在两个天底下——多恩·德威尔的天空和头顶上的大自然的天空。

但是他并没有立刻去接近她,担心她看清他心里的想法,嘲笑他对她的痴迷,实际上是这个前海军陆战队员自己对乌普萨拉春之女王了解太少。可能还早在他们相互介绍之前,她就认为,他以为她特别想满足塞莫尔·利沃夫渴望的想法证明他仍是个孩子,爱慕虚荣、被人宠坏。但实际上在瑞典佬看来,他完全被自己的目的激励着,对于这个目的,他比所认识的其他人更早了解,同时还带有一个成年人的目标和雄心大志,而该成年人已激动地预见了自己归宿的全部细节。他二十岁从军队退役回家时,愤怒地感到自己“成年了”。如果他是个孩子,他会发现自己盼望早点进入有责任感的男子汉阶段,就像孩子在糖果店橱窗朝里注视着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