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鲍德温(第7/21页)

《高山上的呼喊》是一部半自传小说,聚焦于一个非裔美国少年的成长,小说叙述了他从十四岁生日早上到第二天早上这二十四个小时之间的情绪、思考和回忆,书写了他在社区临街教堂的禾场经历的心灵重生。在两个早晨之间的时间里,我们跟随着约翰的脚步——在家里,在城里四处转悠,最后在教堂——发现了关于他、他的家庭和他所生活的社区的故事,每一个都成了约翰这幅拼图的一部分。霍尔顿·考尔菲德可能觉得,过去和他的个人背景都是“大卫·科波菲尔那类废话”。但对约翰来说不是这样。“回到你开始的地方,”詹姆斯·鲍德温向侄子这样建议,“或者尽你所能地回到你尚能记得的地方,审视这一切,重走一遍你的路,然后把它们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或歌唱,或大喊,或证明,或埋藏内心:但要记得你从何处来。”

约翰·格莱姆斯和鲍德温的人生所拥有的相似之处相当明显。他们都是非婚生。就约翰而言,他是书中唯一一个因为爱而出生的人物。他的父母私奔到纽约,他的父亲理查德后来受到诬告,在一段受尽羞辱与残暴待遇的铁窗生涯后轻生自尽了。理查德自学成才。当约翰的母亲伊丽莎白发现他几乎没有上过学的时候,她问他:“‘那你怎么会这么聪明?你怎么懂得那么多?’”理查德告诉她:“‘我就是下定决定,有一天,我要掌握所有白人杂种们掌握的知识。’”他又接着说:“‘我要掌握得比他们还要好,这样就没有哪个狗娘养的白人有可能居高临下地跟我讲话。让我觉得自己一钱不值了。’”当然,讽刺的是,他因为那些狗娘养的自杀了,他们设计诬陷他,让他觉得自己一钱不值。他读的所有书、拥有的所有学识都不能帮他挡开那无处不在的羞耻感。约翰的母亲之后嫁给了一个狂热而有虐待倾向的牧师,他答应好好照顾她的儿子,视其如己出。约翰称他为父亲,但是,他反倒道貌岸然地企图羞辱、毁掉这个男孩。约翰的继父加布里埃尔说,他要“‘揍得他魂飞胆颤’”。他是一个改头换面的好色之徒,他让人想起鲍德温的那句断言:“没有人比一个认为自己内心纯净的人更危险;因为他的纯净,显然是不容反驳的。”

鲍德温和约翰·格莱姆斯都拥有某种超越了人生经历的东西:他们的故事都始于根本的信仰危机。“像很多事情一样,许多让人难以察觉的改变都一并发生了,”鲍德温写道,“我推测,我信仰的逐渐瓦解,堡垒的崩塌,发生在我开始布道大约一年以后,那时我重新开始读书了。我为这个渴望做的解释是,我还在学校;像命中注定似的,我一开始读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高山上的呼喊》思考的是约翰·格莱姆斯“信仰的瓦解”,以及所有把他往回拽、让他堕于黑暗的权威力量:种族主义,宗教狂热,以及盲目信仰。“约翰的心开始对上帝变得冷淡。他的父亲是上帝的牧师,是天国之王的使者,约翰不先给父亲跪下就不能在施恩宝座前下拜。”约翰向自己许诺:“他不会像他父亲一样,或像他父亲的那些神父一样。他要过不一样的人生。”那新的人生会带给他一份新的精神生活,不再囿于拒绝他自己的身体,拒绝他身体对爱的渴望。

鲍德温认为,感官愉悦,即生活的精髓;没有它,就是错过了所有活着的乐趣。“我认为,享受感官世界,就是在生命的力量、生命本身的力量中,生出敬意与欣喜,在所有参与的事中——从努力去爱到动手擘饼[146]——都全心投入。”对鲍德温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他之后会在第二本书《乔凡尼的房间》中把它作为主题。所有像我一样在原教旨主义统治下生活过十八年的人,或者在像苏联这样的世俗极权主义国家长期生活过的人,都能证实他晚年在一场《村声杂志》(Village Voice)的采访中所说的一句话的真实性:“肉体的恐怖……是一种能导致无以名状之惨烈的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