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女人的爱情(第7/31页)

吉米爸爸是个瘸子,是他二十二岁得脊髓灰质炎的后遗症。他走路时撅着屁股、弯着腰,拄一根拐杖。他在修车铺干活时,不大看得出有这毛病,因为正好需要经常弯腰。他走上街头,古怪的模样就显露无疑,不过没人给他起外号或恶意模仿他。一度,他曾是镇上著名的冰球手,也打垒球,昔日的优雅和勇猛至今在他身上有所体现,让人不会对他以貌取人,人们会感觉这只是一个变化阶段(尽管其实是最后一个阶段了)。他喜欢大讲荒唐的笑话,声调总是兴致勃勃,这更加深了人们的这种感觉,使人无视他深陷的眼窝中流露出的痛楚—它让他时常夜不成寐。此外,与西斯·费恩斯的爸爸不同,他走进自家房门,不会换上一副不同的腔调儿。

不过,当然了,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家。他老婆是在他变成瘸子后嫁给他的,尽管订婚时他还正常。而搬去和她妈妈同住看来是个顺理成章的决定,这样他们有孩子以后,老婆出去干活,外婆可以帮忙照料。对他老婆的妈而言,再接纳一个家庭,似乎也天经地义—就像大女儿玛丽失明后搬来同住,她那异常羞涩的儿子弗雷德,除非找到更中意的去处,否则就要在这里一直住下去那样天经地义。这家人对各种重负照单全收,就像接受坏天气那样心平气和。事实上,他们没人认为吉米爸爸的病状,或者玛丽姨妈的视力是什么负担或问题,弗雷德的羞涩也一样。缺陷、逆境,他们全都视若无睹,好像它们与别的事情没啥区别。

这家里有一个传统信念,相信吉米的外婆是个出色的厨子,这一度可能是事实,不过最近几年她其实大不如前。他们厉行节约,即便现在已经无需如此。吉米的妈妈和叔叔收入都不错,玛丽姨妈有救济金,修车铺生意兴旺,但他们家仍旧在该用三个鸡蛋时只用一个,肉馅糕里多加一杯燕麦。为弥补口味不足又加上过多的辣醋酱汁,在蛋奶糊上撒太多肉蔻粉。不过没人抱怨。大家都赞不绝口。在这家里,抱怨就像球形闪电一样百年难遇。万一彼此撞上,他们都会说“请原谅”,两个小女孩也懂得说“请原谅”。他们在餐桌上互相帮忙递东西,说“请……”,说“谢谢你”,仿佛始终有客人在场。这就是他们共处一室的办法—所有人都挤在一幢房子里,每个钩子都挂着衣服,每条栏杆都搭着外套,餐厅里永远给吉米和他叔叔搭着帆布床,碗柜上堆着厚厚一叠待熨烫缝补的衣服。没人咚咚咚地踩楼梯,没人大声关门,谁都不会把收音机声音旋大,也没人说刺耳的话。

是否正因如此,吉米周六晚餐时才一言不发?他们全都缄口不提这事,三个男孩都一样。西斯的原因很容易理解。他爸爸根本不可能相信西斯做出了如此重大的发现。他肯定会骂他扯谎精。西斯妈妈向来根据他爸的反应来做决定,她会—正确地—认为,他哪怕只是去警察局报告,也会在家里惹出风波,因此拜托他保持沉默。不过,另外两个男孩有着通情达理的家人,本该有机会开口才对。吉米家会有一阵恐慌不安,但他们很快就会承认,这不是吉米的错。

巴德的姐姐会问他是不是疯了。她们还会倒打一耙,说他这种有讨厌恶习的家伙,遇上个死人再正常不过。不过,他爸爸是个讲道理、有耐心的汉子,他在火车站当货运经纪人,时常要倾听各种啰嗦的胡言乱语。他会命令巴德的姐姐们住嘴。他会进行一番严肃询问,确定巴德说的是真话,不是胡扯,然后致电警察局。

原因只在于,他们的家早就满满当当,一团乱麻了。西斯家如此,另外两个男孩家也差不离。在西斯家,就算他爸不在,他的癫狂错乱造成的威胁和记忆依然处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