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英国(1852—1864) 第九章(第9/28页)

为了保卫这来之不易的平静生活,人们在自己的港口周围布置了各种防卫设施,把拿起棍子、担任警戒和保护的责任交给了国王,把诅咒和祝福的权力交给了祭司。

战胜的部族自然要奴役战败的部族,把自己的安闲,也就是自己的发达建立在这种奴役上。按实质说,国家、文明、人的自由,都起源于奴役制度。自我保卫的本能带来了残忍的法律,不受约束的幻想完成了其他一切。世代承袭的传说,年复一年地给那个起源蒙上了一层层五光十色的雾霭,压迫的统治者和被压迫的奴隶一样,惶恐地俯伏在圣训面前,相信那是在雷轰、闪电、密云中,耶和华从西乃山上口授的,47或者是寄生在他头脑中的圣灵对选民所作的启示。

国家便建立在这些奠基石上,它们构成了形形色色的基础,如果把它们归结为主要的原则,清除各种幻想的、幼稚的、属于成长阶段的杂质,那么我们便会看到,它们始终是相同的,可以适用于一切教会和一切国家,布景和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原则依然相同。

非洲的土皇帝可以亲手宰杀罪犯,他们的惩罚措施是野蛮的,但这与委托别人行刑的法官的惩罚方式没有多大差异。主要之点在于,不论是穿皮大氅、戴白假发、耳朵后夹羽毛笔的法官,还是鼻子上插羽毛、浑身黑乎乎的光身子非洲土皇帝,都从不怀疑他们这么做是为了拯救社会,他们不仅有权在各种场合杀人,而且这是他们的神圣职责。

某个森林中的巫师念的不连贯的咒语,和某个大主教或高级教士念的不连贯的废话,也是彼此相似的。重要的不在于谁念什么咒,召唤什么灵魂,而在于承认不承认死后的世界,那个谁也没有见过的世界,人在那里能活动但没有躯体,能思考但没有头脑,能感觉但没有神经,不仅在我们进入幽冥世界以后,而且在我们目前的活动状态中,它也能对我们发生影响。如果我们承认这一点,那么其余都是次要的,都是枝节变化。埃及的神长着狗的嘴脸,希腊的神容貌俊俏,亚伯拉罕的神,雅各的神,朱泽培·马志尼的神,皮埃尔·勒鲁的神,这都是同样的神,正如《古兰经》明确说明的:“真主便是真主”。

民族越是发达,它的宗教也越发达,但是随着宗教离偶像崇拜越来越远,它也越来越深入人的内心,渗透到它的一切方面。原始的天主教和金碧辉煌的拜占庭仪式,对智力的限制比不上简陋的新教。不靠启示、没有教堂、自命为符合逻辑的宗教,几乎无法从智力浅薄的头脑中彻底根除,这种头脑既没有足够的信心,又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48

在法律的教堂中也一样。森林土人的王用钺或斧执行自己的判决,他离犯人或被告这么近,如果后者有一把更长的斧子,便可以先发制人。不仅如此,鼻子上插羽毛的执法人很可能凭自己的好恶,胡乱行刑,群众难免怨声载道,终于公开反叛,或者并不信任他,只是被迫屈服于他的淫威下,像屈服于瘟疫或洪水一样。但毫不徇私舞弊的公正法庭尽管忠于自己的原则,并不能保证这些原则绝对正确,而那里的法官却变得加倍坚定,执法如山,谁也不怀疑他,连受害者本人也不例外,以致哪怕满腹冤屈走向绞架,仍相信法官的行为是公正的,绞死他是必要的。

除了对自由的畏惧心理(它与孩子没人搀扶开始走路时的感觉一样),除了长期养成的习惯(它使人们依恋那些染有血和汗的扶手,那些曾从可怕的暴风雨中救过他们的、像救命方舟似的船舶),还有坚固的扶壁支撑着古老的大厦。群众不开化,对事物缺乏理解,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患得患失的自私心理也妨碍了少数人的理解能力,这两方面长期以来一直对旧秩序起了支持作用。至于那些受过教育的阶层,他们背弃了自己的信念,为了不让群众摆脱羁绊,宁可自己接受这种羁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