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分 圈大_1968年夏末(第8/38页)

这是一个融入社会的名字。

因此,假如有个外地毒虫、反战流氓、长发嬉皮怪人从早到晚坐在人行道上讨要零钱,吓得老妇人魂不守舍,这当然是个人看法。他们为什么不能融入社会?对黑人来说至少还算合理。假如黑人不喜欢美国,好吧,他还能理解他们的思路。但这些年轻人,这些中产出身的白种年轻人,喊着反美的口号——谁给你们这个权利的?

因此,他的工作很简单:找到城市里的坏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骚扰他们。稍微越界一点也没关系,只要在不会危及养老金或害得市政府和市长丢脸的范围内。对,偶尔会有人跳上电视,通常是东海岸的白痴,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那种人,指控芝加哥警察粗暴野蛮,妨碍公民行使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利,等等等等。但根本没人在意。有个说法:芝加哥的问题,芝加哥的解决手段。

举例来说,一个“垮掉的一代”小子凌晨两点步行穿过你的辖区,你很容易就能因为违反宵禁令而抓他。众所周知,这种货色很少有人随身携带证件,因此他们说“宵禁令不适用于我,条子”。你可以回答“证明一下”,而他们当然无法证明。太简单了。于是,他们只能在拘留所度过难熬的几个小时了,慢慢领悟你想传达的消息:你们在这儿不受欢迎。

这份工作其实很适合布朗警员——他知道自己的天赋和局限,他没有野心。他满足于当一个巡警,直到偶然认识并赢得了一名嬉皮领袖的信任,他告诉指挥官说他“与一名学生激进分子领袖取得了联系”,而且“已经渗透进了地下组织”,请求调入红色分队——特别是调查芝加哥圈大反美活动的小分队——他们不情愿地答应了。(警队里还没有人员打入圈大,那些学生能轻而易举地分辨出假货。)

红色分队监听特定的房间和电话,偷拍照片,尽其所能破坏反战的极端组织。他认为这升级了他在街头的工作,也就是骚扰和拘捕嬉皮士,只是现在改为秘密做事而已,使用的战术几乎超出了所谓法律的边界。举例来说,他们扫荡了左派激进组织“争取民主社会学生会”的办公室,抢走了档案,砸烂了打字机,在墙上喷了“黑人力量”以误导学生。这么做似乎不太符合道德,但按照他的看法,他的旧工作和新工作之间唯一的变化就是手段。他觉得道德价值恐怕是相同的。

芝加哥的社会问题,芝加哥的解决手段。

此刻他得到了一份礼物:一个新名字供他调查,一个新近抵达圈大的激进分子。他把这个名字写在记事簿上。旁边加上一颗星。他很快就会了解这个费伊是什么人了。

3

费伊,室外,草地上,校园里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把报纸轻轻地放在大腿上。她抚平报纸的褶皱,将已经卷曲的边角向回折。这份报纸感觉不像普通的新闻纸——相比之下更硬也更厚,甚至有点像蜡纸。未干的油墨弄脏了她的指尖。她在草地上擦了擦手。她看着报头——总编:塞巴斯蒂安——露出微笑。塞巴斯蒂安不留姓氏的做法既厚颜无耻又扬扬自得。他有足够的名气,因此他在公众中可以只用名字,就像柏拉图、伏尔泰、司汤达、崔姬[2]。

她打开报纸。正是塞巴斯蒂安昨晚忙着印刷的那一期,全是写给编辑的信件。她开始阅读。

亲爱的《芝加哥自由之声》,

你喜欢躲避条子和其他盯着我们批评我们的人吗?就因为我们的服装和发型?我想说我曾经害怕他们,但现在不了。我和他们交谈,说服他们喜欢我,和我交朋友,然后告诉他们我抽大麻。假如他们喜欢你,他们或许会和你一起抽,听你说话。你将让我们的队伍再增加一个人,而我们的数量正在持续增加,我估计全美国有一半人在抽大麻,而缉毒局还以为我们全都是精神病,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