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9/13页)

因为我出去和理查德共度了许多个夜晚,所以凯特问了起来:“你去朋友们那里吗?”“你和朋友们在一起的吗?”我毫不含糊:“是,我要去。”“是,在一起。”

“他们人很好吧?”她可怜巴巴地问。意思是,他们会喜欢我吗?有一次她甚至愠怒地说:“为什么我不能去?他们很有名吗?”

“你看,凯特,我有我的朋友,你也会有你的朋友。”

我说这话的时候,能从她身上体会到那种被抛弃的感觉,那种残忍—就像她得知不能在《莉莉丝》工作一样。一扇又一扇门在她面前接连不断地关闭,当她靠近的时候,功成名就的绚烂世界就躲开她。

她邋里邋遢缩成一团,窝在我宽大的沙发一隅,那双惨兮兮的眼睛仿佛是遭到了虐待的孩子,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夜里我督促她上床—要是我不步步盯紧的话,她就会随处胡乱就地睡下,躺倒在面包屑、巧克力渣和薯片中—我仿佛看见了泰迪熊和布娃娃的幽灵。我是不是该给她买一个呢?那会不会又是一种残忍?

然后是我和理查德的生活。那全然是另一种活法,我的脚跟插上翅膀,向幸福生活飞去。有时候我会捧着鲜花到我们的约会地点,以此表达我的喜悦之情。理查德见状开怀大笑,凝视我的双眼,而我就像看到过于耀眼的阳光似的一阵目眩。他拿起一朵接一朵的花,别到我的头发、腰带和扣眼上。我打扮得花枝招展,令路人侧目。起先他们有点看不惯,但很快也从我们挥洒出来的乐趣中尝到了甜头。我们走到哪里,就把旁人都拉进我们的快乐之中。昨天,我们站在特拉法加广场的喷泉边上,像扔硬币试运气一样,接二连三地扔进朵朵小苍兰和晚季水仙。我们一道在路边买的这些花,卖花人说:“今年最后的水仙了。”我们俩一束又一束地买花,一个人停下不买了,另一个人就接上,直到我们俩都鲜花抱满怀。花儿漂浮在喷泉上,黄黄绿绿的泡在浅蓝色的水里。几个小女孩脱下鞋袜,蹚过浅水去捞那些花儿。她们一边尖声嬉笑,一边把花儿丢到喷泉池边,冷不防还滑倒了。“为什么你要扔掉它们呢,先生?”她们叫嚷着,踩进水里去收拢花朵。于是我们从堆成山的花中拿了几束给她们,然后走上圣马丁道,把水仙分送给路人。他们非常惊讶,盯着我们直看,随即就笑了。他们很可能以为我们是哪家剧院的演员,在演一出即兴剧。

我们去了好多家酒吧。起初是在看戏前进了家酒吧喝了一杯。理查德说他都忘记酒吧什么样了,多不可思议的好地方啊。他说到在国外他最想念的是酒吧;他常说不管在什么地方,英国酒吧都无可匹敌。

我从来都不是爱泡吧的人,现在想想到底是为什么呢?嗯,原因之一,是你要去酒吧的话,得有个伴儿。

伦敦的酒吧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啊。各个公共场所都有如剧场,酒吧尤其为甚,因为进来的人往往都是常客。理查德和我先看情况尽量落座,直到我们能换到最钟意的位置为止—所谓最钟意的位置就是角落,这样我们就不会挡着别人的路,也没人注意我们。

我们喝苏格兰威士忌,他加冰,我不加,两只玻璃杯紧挨着放一起,光线照射之下,酒水表面形成油汪汪的金黄图案,晃晃悠悠地映在桌面上。这些酒吧真是解人寂寞又包容万象的好地方啊。人们来来去去,显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但是每个人都深陷在他或她自己的小小行为模式之中,他们泡吧这件事本身就是我们看不见的范式的一个片段。大家都那么千姿百态,从没有一张脸会雷同,各种不可思议的混合搭配:门一推开,出现一张新面孔,独特之处根本无法预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