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12/15页)

既然我一言不发,只是干瞪眼,打一开始就陷入了他织好的罗网,他便自己坐了下来。

“简娜,”他说,分明是理查德的声音,人却不是理查德本人,“我想我要来一趟,跟你认识一下。”

居然厚着脸皮欺负人,这么一来,他小心得体的美式礼节顿时变得庸俗不堪。我还是一言不发,现在是另一个原因使然。我全都明白了:他发现了他父亲用铅笔写的小纸条,上面罗列了我们的约会地点。理查德来不了,很可能是因为他儿子从中捣鬼确保他来不成,而且这次无耻的偷袭不单单是他一个人的战斗,凯瑟琳也有份。我的视线甚至还越过他身后,透过窗户玻璃朝街上张望,看看那个眼熟的忧郁哨兵是不是站在路边,监视着她哥哥,就像她之前监视她父亲一样。我下定决心,要以静制动,从头坐到尾,不为别的,因为我信不过我的感官知觉了—至于我的脑子是另外一回事。我被从里到外彻底撕成了碎片,因为我完全给这个恋人理查德的年轻版迷住了,视线根本无法从他脸上挪开。

他眼里闪烁着获胜的光芒,声音中透着获胜的劲儿,俯身靠近我的时候,仿佛掌控了局面,占尽优势。他说:“我相信你会了解我的。我自然想认识一下我父亲的新朋友。”

坐在你的恋人对面,正如你几个月以来所经历的那样,一样的眼睛,一样的双手,一样光光的棕褐色的前臂,一样的斯堪的纳维亚人金发,一切的一切,全都一模一样,但却是用魔法变出来的。我感觉到,在这双眼睛背后,是个江湖骗子。确实如此!刚才那一刻的晴天霹雳还犹在我的心头,直到这人由于背对街上的强光而显得过于阴暗了,我才总算平静下来,又想到了弗莱迪。

“所以我到这儿来了,简娜,”他说着,我没留心他之前说的那些话,“希望能得到你的原谅。”

我依然什么都没说。现在他不作声了,完全不是因为不安—我可不能那么想!—而是要给我片刻时间,让我理清思路。他坐着一动不动,健康的古铜色手臂闪闪发亮,交叉在胸前,身穿蓝色的纽扣式军装夹克衫,像个衣着整洁的冒险家。他这套衣服使得他看上去像美国战争片里的年轻医生,在那类片子中,冷面幽默的英雄随时准备搭上直升机出生入死。但这一位可不是英雄。即便他父亲之前没告诉过我,这孩子将弟弟约翰—那个快乐的痴呆儿—所带来的痛苦和负担都拒之门外,我也知道,这年轻人就像颗核桃一样自我,有条不紊,清清爽爽地安放在果壳里。他用一种评价女性的普适标准审视着我,确保这看起来像是确凿无疑的欣赏。他故意想让我以为他急不可耐。至于他究竟在想什么,我无法揣测他的真实想法,但他把每一个优点和可能性都罗列了出来。他给我的头发打了高分,染得很高明,简直和年轻姑娘的头发一样自然;他注意到我的双手,我的年纪都明明白白显示在手上;他把我眼周的细纹也都看在眼里。

一切评估完毕之后,他往后一靠,抬起手朝女服务生得体地一挥,说:“请问能给我来点咖啡吗?”然后,他身子微微前倾靠近我,满脸迷人的微笑,说:“你呢,简娜?”

“谢谢,不用了。”我说着拿起了手提包,因为我打算要走了。

他的语气变了,脸上表情的变化好像是迫于无奈,要对付不可理喻的人。他说:“简娜,我本来是真心希望我们可以相互认识一下。不行吗?你怎么想呢?”

他这般粗俗真是无可救药,究根结底在于过度自负,似乎表现出了他的某些本质,全都流露在他的眼睛和声音里,叫我倒足了胃口。给他儿子这么一来,理查德的形象在我眼里顿时失色了。我有意识地把理查德的真实形象—那生来充满自信、风采已褪但雄姿犹存、似乎由截然不同的材质所构成的形象,统统都拼命唤回到我心里,好抵挡住这场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