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十 二 · 滦 阳 续 录 四(第12/20页)

乩仙多伪托古人,然亦时有小验。温铁山前辈名温敏,乙丑进士,官至盛京侍郎。尝遇扶乩者,问寿几何。乩判曰:“甲子年华有二秋。”以为当六十二。后二年卒,乃知二秋为二年。盖灵鬼时亦能前知也。又闻山东巡抚国公,扶乩问寿。乩判曰:“不知。”问:“仙人岂有所不知?”判曰:“他人可知,公则不可知。修短有数,常人尽其所禀而已。若封疆重镇,操生杀予夺之权,一政善,则千百万人受其福,寿可以增;一政不善,则千百万人受其祸,寿亦可以减。此即司命之神不能预为注定,何况于吾?岂不闻苏颋误杀二人,减二年寿;娄师德亦误杀二人,减十年寿耶?然则年命之事,公当自问,不必问吾也。”此言乃凿然中理,恐所遇竟真仙矣。

注释

乙丑:乾隆十年(1745)。

苏颋(tǐnɡ,670—727):字廷硕,唐朝大臣、文学家。

娄师德(630—699):字宗仁,唐朝大臣、名将。唐高宗、武则天两代大臣。

译文

乩仙大多伪托古人,然而有时也稍有应验。温铁山前辈名温敏,乙丑年进士,官至盛京侍郎。曾经遇到扶乩人,问自己寿命有多长。乩仙判词说:“甲子年华有二秋。”他以为寿数是六十二岁。后来过了两年去世,家人才知道“二秋”是指两年。大概灵鬼有时也能预先知道命运。又听说山东巡抚国公,扶乩请问寿数。乩仙判词说:“不知道。”国公问:“仙人难道还有不知道的事吗?”判词说:“别人的寿数能够知道,您的寿数却不能知道。寿命的长短有定数,一般人只是享尽他所应有的寿数而已。如果是封疆大臣等担负国家重任的人,执掌生杀予夺的大权,一件政事处理得当,那么千百万人都受到他的福惠,寿数就可增加;一件政事处理不当,那么千百万人都受到他的祸害,寿数也就可以减少。这就是司命之神也不能预先注定,何况是我?难道没有听说苏颋误杀两个人,减寿两年;没听说娄师德也误杀两个人,减寿十年吗?既然这样,那么寿数的事,您应当问自己,不必来问我了。”这话讲得确实有道理,恐怕他所遇到的竟然是真神仙了。

族叔育万言:张歌桥之北,有人见黑狐醉卧场屋中。场中守视谷麦小屋,俗谓之场屋。初欲擒捕,既而念狐能致财,乃覆以衣而坐守之。狐睡醒,伸缩数四,即成人形。甚感其护视,遂相与为友。狐亦时有所馈赠。一日,问狐曰:“设有人匿君家,君能隐蔽弗露乎?”曰:“能。”又问:“君能凭附人身狂走乎?”曰:“亦能。”此人即恳乞曰:“吾家酷贫,君所惠不足以赡,而又愧于数渎君。今里中某甲甚富,而甚畏讼。顷闻觅一妇司庖,吾欲使妇往应。居数日,伺隙逃出,藏君家;而吾以失妇,阳欲讼。妇尚粗有姿首,可诬以蜚语,胁多金。得金之后,公凭附使奔至某甲别墅中,然后使人觅得。则承惠多矣。”狐如所言,果得多金,觅妇返后,某甲以在其别墅,亦不敢复问。然此妇狂疾竟不愈,恒自妆饰,夜似与人共嬉笑,而禁其夫勿使前。急往问狐,狐言无是理,试往侦之。俄归而顿足曰:“败矣!是某甲家楼上狐,悦君妇之色,乘吾出而彼入也。此狐非我所能敌,无如何矣!”此人固恳不已。狐正色曰:“譬如君里中某,暴横如虎,使彼强据人妇,君能代争乎?”后其妇颠痫日甚,且具发其夫之阴谋。针灸劾治皆无效,卒以瘵死。里人皆曰:“此人狡黠如鬼,而又济以狐之幻,宜无患矣。不虞以狐召狐,如螳螂黄雀之相伺也。古诗曰:‘利旁有倚刀,贪人还自戕。’信矣!”